从低税到“抢税”,香港如何落地补足税?

财富   2025-01-09 17:54   北京  






从低税到抢先征税,全球范围内的最低税普涨或带来营商环境吸引力下降难题。中国香港酝酿的应对措施包括减轻合规负担及继续维持税制简单,成效会将如何?



文|《财经》特派香港记者 焦建 

编辑|苏琦

随着相关条例草案进入从刊宪到首读、动议二读的正式流程,中国香港特区于2025年内落地实施国际税务改革方案全球最低税及引入最低补足税的进程,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2025年将是香港实施全球最低实际税率的落地年份,这源自2023至2024年度香港财政预算案的相关公开表态内容。在2024年底刊宪后,相关改革的步伐出现加速。1月8日,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便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相关条例草案。

所谓国际税务改革方案,其英文名称为“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缩写为BEPS 2.0)”。其出台背景,是应对数字化经济给各经济体带来的侵蚀税基和转移利润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在全球范围内提高最低税门槛,被认为有望减少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为逃避税务责任而把利润转移至低税或不征税的司法管辖区,并减少不同国家或地区为吸引投资而争相降低企业税税率所导致的一系列恶性竞争。   

作为一项全球性的打击跨境逃税改革措施,BEPS 2.0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部分即改革的“双支柱”。截至目前,全球已有超过140个司法管辖区接纳了该改革框架。在亚洲范围内与中国香港特区类似的经济体中,以新加坡为例,其已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球最低税率(Global Minimum Tax, GMT)政策。

中国香港特区正在酝酿中的落地措施,主要涉及支柱二的相关内容。在2021年承诺实施相关改革方案后,中国香港特区于2023年底开始就实施最低税率的细节展开咨询,涉及补足税的设计和实施、税务合规及行政框架等内容。

具体来看,前述改革支柱一与公平税收分配有关,适用于如边际利润超出10%的界线,该企业所属国便可从超标的利润中征收至少20%的税款。支柱二核心内容则可表述为:年度综合收入达7.5亿欧元(约合11亿美元)或以上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每个有其业务营运的司法管辖区内,均须缴付至少15%的全球最低税。

从中国香港特区目前的改革进程来看,为实现纳入经合组织发布的《规则模板》等目标作为解释及补充新订条文的依据,当地《2024年税务(修订)(跨国企业集团的最低税)条例草案》主要涉及在《税务条例》中加入新部分并引入四个新附表。

综合目前中国香港特区规划中的相关改革方案,其核心为在实施最低补足税后,如受涵盖的跨国企业集团在香港的有效税率不足15%,香港可向该集团在香港的实体征收补足税,将其有效税率提升至15%。   

“香港一直支持国际间就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逃税达成的共识。实施全球最低税及香港最低补足税,可展现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国际社会上负责任一员。”许正宇指出:不少司法管辖区已在2024年或准备在今年实施相关措施。香港应早日接轨,“避免将补足税拱手相让予其他司法管辖区。”

截至2024年底,全球已有45个辖区通过立法或已实施全球最低税,另有16个辖区正在积极推进。另据经合组织估计:到2024年年底,全球约有60%的跨国企业将被纳入全球最低税制度,到2025年年底这一比例预计达到90%。

按照一位香港税务法规研究人士对《财经》的解析:这其实是一种“谁先征收先得益、保障征税权的做法”。这源于在全球最低税率的规则体系下,相关企业如在香港的实际税率不足15%,其他相关税务管辖区有权征收补足税。

该人士也指出,如果香港引入最低补足税制后,相关企业也就不用向其所涵盖的每个商业地区都缴付补足税,“应该算是减轻企业合规负担的一种做法。”

但亦有研究指出:制订最低公司税率,目的是阻止跨国巨头公司转移利润至低税率离岸地区,促使这些巨头企业在经营所在国支付更多税款。但对于以往征收较低公司税率的中国香港特区,这一作为“把关式”的改革幅度相对较大。相关地区可能会面临税收价格的调整,以确保相关企业因税率差异变少而减少投资等。   

许正宇对此亦有所回应称,“或许有议员会担心,实施全球最低税及香港最低补足税后,会否打击香港的营商和投资吸引力。香港的竞争力并不单单体现在税务层面。在更公平的全球税收环境下,香港各项吸引营商及投资的优势将更为突显。”

针对前述可能存在的竞争力减少问题,目前中国香港特区的主要应对措施包括税收及营商环境等方面。在税收方面,相关人士在征求相关意见时已指出,“特区政府会致力保持香港的税务竞争力。就实施全球最低税率及香港最低补足税而言,政府会着重减轻受涵盖跨国企业集团的合规负担及维持香港税制简单的优势。”

这其中存在一系列的技术性调整空间,例如为提高税务透明度和减轻企业合规负担,可在提交报税表和缴付补足税方面提供适当弹性。中国香港特区的做法,可能是在首个年度跨国集团的任何成员实体提交补足税报税表期限,由15个月延长至18个月。亦会延长补足税的缴付期限至一个月。

为消除当地企业担心,相关政策在咨询时也指出最低税率只适用于受涵盖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绝大多数企业纳税人、包括本地中小型企业将不受影响。

如果相关改革措施正式获得香港立法会通过,跨国集团须就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收入缴付相关补足税。依照相关预计,该项税收将从2027至2028年度起为特区政府每年带来约150亿元港元的收入。  

责编 | 张雨菲

题图 | 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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