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是第47个全国“质量月”,为进一步营造人人关注质量,树立“质量第一”意识,近日,平罗县市场监管局联合交通局、财政局、公安局等10部门在“七一”广场开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平罗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张挂“质量月”宣传条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围绕电动自行车、燃气具及配件、小家电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工业产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进行宣传,为群众讲解如何识别非标电动自行车,提醒群众拒绝“非法改装”和骑乘“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在购买燃气灶具时要认准实行现行国家标准(《家用燃气灶具》(GB 16410-2020))和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家用燃气灶,在购买小家电时要查看铭牌上厂名厂址等信息是否齐全,有无CCC等标志。同时平罗县卫生健康局还为现场群众测量血压、解答相关医疗知识,检察院还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手册100余本、环保购物袋500余个,解答群众咨询80余人次。
本次“质量月”活动的开展,提升群众对质量相关法律法规意识和日常选购产品的能力,营造政府关注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撰稿:杨丽君
编辑:妥世昱
审核:吴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