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管控提示

政务   2024-08-31 13:42   宁夏  

秋季开学将至,为有效保障广大师生校园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全县各学校、幼儿园及各食品食材集中配送单位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提示: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各学校、含幼儿园在秋季开学正式供餐前全面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对食堂加工场所、就餐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清洗、消毒、保洁;检查食品食材库内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及时清理处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并做好登记记录,坚决杜绝过期、霉变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检查冷冻冷藏的食材是否符合贮藏温度要求,是否超保质期或发生变质;检查防鼠、防蝇、防虫“三防”设施是否功能正常并符合标准和要求;检查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设施设备是否与供餐人员规模相匹配,且功能正常。

二、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学校、含幼儿园应根据人员的工作岗位调整,及时更新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重新配备食品安全总监或食品安全员;应及时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及考核,强化“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的落实,有效管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餐饮加工工作流程;从事供餐服务前重点排查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确保从业人员上岗前持有效健康体检证明。

三、严格控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过程

依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切实强化人员健康管理、食品食材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维护保养、食品食材存储管理、食品添加剂购买使用、餐厨废弃物处置、环境卫生控制等制度的落实,严格餐饮制作加工过程控制。做好每餐次的供餐成品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加贴标签,0~8℃冷藏48小时)。

四、食品食材集中配送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自查

各学校、幼儿园食品食材集中配送者(即食品食材供应商)要严格加强食品安全自查,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及索证索票相关制度,按要求加强食品食材的贮存和管理,严禁将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信息不全及品质低劣的食品食材配送至学校幼儿园;严禁将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或无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配送至学校;严禁向学校、幼儿园配送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四季豆等高风险食材。


供稿:易亚楠

编辑:妥世昱

审核:吴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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