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扣职能职责,组织全县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租赁105家经营主体进行再培训、再推进,确保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不松劲、不停步。
“宣”起来“传”到位,吹响法规政策“落实号”。结合在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深入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和电动自行车相关标准,现场演示如何查询CCC证书状态,确保经营主体吃透标准、明晰法规。通过曝光电动自行车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说责、以案促改,确保经营主体合法合规经营。
“服”起来“落”到位,奏响风险管控“协作曲”。分人划片包抓服务,用服务加速监管实效,规范电动自行车进货、销货环节,保证销售单位现场摆放的每一辆车都“有来有往”,签订承诺书、发放告诫书,明确经营主体责任义务,筑牢正确经营理念。
“督”起来“查”到位,打好刚柔并济“歼灭战”。坚持从严整治,通过前期排查的违法行为,进行靶向抽检,截止目前共抽检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电动车用充电器29批次,不合格26批次,立案处罚9家,没收不合格电动自行车35辆、充电器3只,罚没款共计6.1048万。坚持管教结合,柔性执法,责令下架CCC认证证书撤销、暂停的电动自行车60辆,对2家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撤销但未出售的经营主体依法不予处罚。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任重道远,我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巩固整治成果,创造更加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
撰稿:王振媛
编辑:王 勃
审核:吴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