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授权批准了 B2B 电子发票,开始有义务在 2024 年 1 月起开具电子B2B发票。罗马尼亚正在张开双臂拥抱数字时代,为 B2B 电子发票强制实施做准备。
在2024年1月1日强制实施RO e-Invoice系统的背景下,所有在罗马尼亚境内以B2B进行的货物和服务供应,财政部和ANAF(国家财政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指南,为纳税人提供采用和实施电子发票所需的基本信息。
电子发票系统的标准化是为了减少VAT欺诈,其主要目的是减少因逃税导致的损失。
“电子发票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透明度、准确监控交易并实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一工具将加强我们保护公共预算的努力,并确保纳税人之间的公平竞争。
电子发票提供准确且可验证的业务交易记录,简化了核查和审计过程。这样,我们确保交易符合税收法规,不会受到欺诈性操作的影响。通过实施电子发票,我们消除了使用虚假或重复发票的风险,因为每笔交易都会被单独记录。
A:电子发票的实施将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经济经营者——无论是否已注册罗马尼亚VAT,但他是罗马尼亚VAT 的应税人均有义务在全国电子发票系统RO e-Invoice中报告在B2B关系及与公共机构(不包括B2G关系)中开具的所有发票,从2022年7月1日起有义务在B2G(Business to Government)关系中使用RO e-Invoice。
同样,对于未在罗马尼亚成立的公司但已注册罗马尼亚VAT的应税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有义务在全国电子发票系统RO e-Invoice中报告在罗马尼亚进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供应的所有B2B的发票。
自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宽限期。在此期间,2024年1月1日至5月31日开具的发票,如果在6月30日前申报,则不实施处罚。
此窗口为企业提供了适应的时间,但建议尽早遵循法规,以避免在审核期间出现潜在问题。报告通过平台发出的发票的义务仍然存在,因此,从2024年1月开始,所有发票都必须报告。
自6月1日起,对于开具但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报的发票将处以罚款。对于在法定期限内(五个工作日)未将发票提交至SPV的非居民(已注册增值税)将处以1,000至10,000罗马尼亚列伊的罚款。
以下操作不需在RO e-Invoice国家系统中申报:
1)由供应商或其代表发往或运往欧盟以外的货物供应;
2)由未在罗马尼亚成立公司的买家(C端买家)或其代表运往欧盟以外的货物供应,除了由买家本人运输并用于配备或为船舶和娱乐飞机等私人交通工具加油的货物外;
3)欧盟内部货物供应。
4)向未注册罗马尼亚VAT纳税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
5)根据《财政法》第227/2015号第319条第(12)款的规定开具简化发票的货物或服务供应;
6)根据《财政法》第227/2015号第319条第(5)款的规定,提供不适用罗马尼亚开具发票规则的服务。
第二阶段:从2024年7月1日起,发票必须通过RO e-Invoice系统实时开具,然后才提供给接收者。只有规整的发票才会被视为税务目的上的有效发票。只有以XML格式上传并通过ANAF验证的发票才被视为原件。
具体如何操作:
如需使用和访问RO e-Invoice系统,您必须在虚拟私人空间(SPV)中注册。
发票的XML格式开具/传输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进行:
1)Web服务——使用自己的APP,通过API与RO e-Invoice系统互连;
2)Web上传——使用财政部指定的APP。
第三阶段:罗马尼亚对由罗马尼亚成立的纳税人进行的B2C交易引入了电子申报义务。此义务适用于在罗马尼亚应税的B2C交易,即国内供应。
1)从2024年7月1日起,B2C电子申报对于那些自愿想要开始使用电子申报的纳税人是开放。
2)从2025年1月1日起,在罗马尼亚成立的公司的纳税人必须强制报告所有国内B2C交易到RO E-factura。新的交易申报的截止日期为发票开具的5天内。
最新更新时间2024年6月:罗马尼亚声明对已罗马尼亚成立公司、且在罗马尼亚进行的B2C交易纳税人有电子申报义务。
自2024年7月起为此B2C申报针对想要合规的纳税人来说是自愿的;但从2025年1月开始,B2C 电子申报将成为强制性的。
A:
在罗马尼亚,电子发票是一项集中化的义务,要求企业通过一个叫做RO e-Invoice的国家平台开具和传输电子发票。
发票必须符合RO_CIUS格式,并且符合欧洲电子发票标准。
集中化的电子发票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供应商传送数据:受此义务约束的纳税人必须以XML格式将电子发票提交到罗马尼亚平台RO e-factura。
2)税务机关检查数据:税务管理部门会对发票进行检查和验证,决定批准或拒绝该发票。
3)税务机关验证发票:在通过验证后,平台会生成一个经过数字签名的XML发票,这被认为是交易的有效发票。
4)客户下载发票:客户必须连接到平台以获取此有效的电子发票,这对于增值税退款申请至关重要。
在罗马尼亚,关于电子报告的义务,企业需要向税务管理部门提交发票详细信息。从应税事件发生起,适用的最短截止日期为5个工作日。
A:
新的义务范围包括所有在罗马尼亚境内B2B交易中开具的发票,以及B2G交易。这些是根据增值税规定,供应地点在罗马尼亚的交易。
此外,强制电子申报很快将包括已注册VAT的纳税人在罗马尼亚进行的B2C交易。
最后,某些操作被豁免于这一义务,如:出口和欧盟内部货物供应。
A:
在第一阶段(截至2024年6月30日),无论是本地还是非本地(VAT注册的)罗马尼亚纳税人都必须遵守B2B交易的电子报告义务。
从第二阶段开始(即2024年7月1日起),B2B和B2G电子发票将对在罗马尼亚成立的公司的纳税人强制执行,以及在罗马尼亚有常设或固定机构的外国公司。没有境内设立常设机构但有VAT税号的纳税人不受此强制要求;相反,对于未在罗马尼亚成立的公司但已注册罗马尼亚VAT的应税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有义务在全国电子发票系统RO e-Invoice中报告在罗马尼亚进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供应的所有B2B发票。
在第三阶段,到2025年1月,罗马尼亚境内成立公司的纳税人必须通过RO e-Factura系统报告B2C交易。
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指出,在罗马尼亚成立的公司的应纳税人即使没有注册VAT,也将受到这些规定的约束。
A:
1)从2024年1月开始,这一系统将对罗马尼亚所有B2B交易强制执行。在罗马尼亚注册用于增值税目的的非居民纳税人(也就是注册VAT的海外公司)也将受此系统的约束。
2)从2024年7月开始,电子发票系统将普及到在罗马尼亚设立的实体公司(B2B)。在B2B关系中,仅接受通过SPV上上传的电子发票(包含MF印章的XML格式)。
3)申报截止日期为5个工作日,未能遵守此规定可能会导致重大罚款。
4)在系统普及之前,供应商需要按照现行VAT立法条款继续向客户开具的发票,除非双方均在RO电子发票系统注册中。
A:
截止至2024年1月:
- 根据公共采购法律向公共实体销售商品和服务的公司;
- 高财务风险商品的制造商、分销商和商家;
- 建筑公司和房地产开发商;
- 旅游机构、酒店连锁、住宿单位。
2024年1月之后:
- 所有参与B2B和B2G交易的本地实体公司以及在罗马尼亚设有固定办事处的非本地实体公司(不包括2024年前生效的B2G法律下的实体);
- 在罗马尼亚注册VAT的非居民纳税人,用于供应货物和服务的B2B发票,该发票的纳税地点在罗马尼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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