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李志平
北京雍文(天津)律师事务所
2020年8月17日,陈先生入职某建筑公司担任技术员。2022年3月2日,某建筑公司向陈先生发送《岗位调动通知书》,拟将陈先生调岗至资料员岗位,陈先生不同意调动。同日,某建筑公司将陈先生移出工作群,并在钉钉系统取消其工作权限。陈先生认为某建筑公司的行为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便在未与某建筑公司沟通的情形下,未再去上班。
2023年5月9日,陈先生向劳动人事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某建筑公司向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3580元。后仲裁委裁决驳回了陈先生的仲裁请求。陈先生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双方均未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人民法院认为,陈先生主张自己被某建筑公司擅自移出微信工作群并取消钉钉系统权限,系违法解除;但陈先生并未提供其他证据佐证,仅凭被移除群聊等微信聊天记录,不足以证明某建筑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辞退。陈先生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故对于陈先生的主张,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一、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默示的方式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没有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可以通过默示方式进行解除的前提下,劳动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必须以明示的方式做出。
因此,笔者认为,在用人单位未办理辞退手续、未取消劳动者办公系统权限、未停止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仍继续为劳动者安排工作和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仅仅是将劳动者移出工作群,无法认定用人单位做出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
但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将其移出群聊后不再继续到岗,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前提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并向劳动者告知。
二、劳动者被移除工作群,应该怎么办?
笔者认为,陈先生在被某建筑公司移出工作群时,直接选择不去上班非明智之举。笔者建议,在劳动者在被用人单位移出工作群,但并未收到用人单位明确表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或其他相关证明的情况下,应当继续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并尝试与用人单位通过其他方式继续沟通。除非用人单位通过其他方式,比如停止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停止发放工资、阻止劳动者进入工作场所,以及其他任何妨碍劳动者正常工作等行为,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方可能具备违法解除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供稿:北京雍文(天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