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认为,海上风电项目实施第一阶段应指定国企作为试点,不给私人投资海上风电。
工贸部刚刚向政府提交了一份海上风电开发试点研究项目草案,其中包括选择投资者的计划。
该部认为,越南海上风电是一个新领域,关系到岛礁安全和主权,目前还存在很多困难。因此,该项目仅重点研究和开发海上风电,以满足2030年之前的国内电力需求。
「越南目前没有任何海上风电项目,因此没有经验,无法预见共同使用海洋空间中所有行业和领域之间的冲突。另一方面,越南没有一个完整、准确的数据库报告指出,每个地区的风速和风势调查」。
针对上述问题,工贸部提出3个方案,认为实施需要认真细致研究。特别是第一阶段重点安排国有企业进行试点,为完善法律法规创造前提条件。
工贸部表示,「只有在对试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法律文件体系完善后,才会考虑是否允许外国投资者和私营企业投资」。
具体来说,对于指定越南石油天然气集团(PVN)的提案,工贸部认为PVN在利用石油天然气行业的数据库和现有资源实施风电试点项目方面具有优势。
不过,指定PVN投资海上风电还需要根据党对PVN的行业、专业和业务定位的政策进行评估,因为目前PVN还没有取得非本行业外的投资许可,即海上风电不是PVN的主营业务,需要特殊审批。
对于方案 2,越南电力集团 (EVN) 被指定进行试点。据工贸部介绍,EVN是一家在投资、管理和运营发电厂和输电系统方面拥有丰富经验的公司。因此,利用集团现有的能力开发海上风电,将具有一定的优势。
然而,这是一个新领域,与传统电力项目有不同的要求。
同时,方案三是指派国防部下属单位进行试点。不过,工贸部认为,该计划需要评估与党的政策的兼容性,并在考虑国防部下属具体单位的能力后评估可行性。
剩余的投资者分配计划,由工贸部提出分配给国内私人实施。对于这一计划,工贸部评估称,近年来,私营部门大量参与了电力领域的投资。
但民间投资的项目往往是规模不大的传统电力项目,如太阳能发电、小风电项目等。
鉴于目前的法律问题以及海上风电是一个涉及国防和安全的新领域,工贸部认为,在充分评估国防问题之前,不建议将试点投资分配给私营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