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全市法院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十大案事件
评选展播
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再优化与新提升是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激发市场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任务。2024年以来,全市法院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包头打造“包你满意”城市营商环境品牌、全力推进“两个稀土基地”建设、服务“3+5+N”重点产业集群招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为全面反映全市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担当与作为,包头中院开展全市法院系统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事件”评选活动,经前期网络投票、专家评审后,评选出“2024年度全市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事件”,充分展示了全市法院在打造“包你满意·法安鹿城”司法服务品牌中做出的努力和贡献。
今日展播的是十大案事件之——
包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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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转重整案
——府院联动妥善处理多年烂尾工程
【基本事实】
包头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2011年左右,该公司开始建设宝鑫广场项目。后因公司管理不善,长期负债经营,加之财务账簿混乱,债权债务关系复杂,造成公司严重资不抵债。因债务金额巨大,导致建设项目被迫停工,工程烂尾十余年。众多购房者利益严重受损,社会维稳矛盾突出。2019年11月,多名拆迁户作为债权人向青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该企业破产清算。
【裁判结果】
青山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实施后,案涉广场项目已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底主体工程已完工。
【裁判理由】
本案受理后,清算期间,因债务人所开发的宝鑫广场项目地处青山区的商业核心地段,商业价值较高,且有多家投资人表示出投资意向。为了保护最大多数债权人的利益,经管理人申请,青山区法院裁定该公司由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经过多轮斡旋,协商,最终管理人和投资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包头市某房地产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但在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经各类债权人投票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此后,青山区法院就《重整计划草案》存在的问题,专门组织召开听证会听取了债委会成员、不同类别债权人代表的意见,在此基础上由管理人组织进行了二次投票。2023年12月2日第四次债权人会议再次审议了调整后的《重整计划草案》,除普通债权人组、出资人组未予通过,其余债权人组均以高票通过。
会后管理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经审核,重整计划草案中债权组别分类及清偿顺序符合绝对优先原则与公平对待原则,清偿方式等内容亦符合清算价值保障原则,具有可行性与现实性,青山法院于2023年12月29日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草案。
【典型意义】
本案是积极发挥属地政府职能作用、落实常态长效府院联动机制的典型案例。房地产烂尾项目重整续建,通常涉及政府审批、规划、不动产管理、税收等诸多行政部门协同处理,还涉及企业破产法与其他部门法、部门规章制度、相关政策的衔接适用问题,因此情况十分复杂。
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青山区人民法院有效依托“府院联动”机制,配合管理人与青山区政府、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多次沟通并组织召开各类联席会议多达30余次。建立了多部门联动会商协调机制,反复研究解决重整计划草拟及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在法律关系判断、债权性质认定以及各类法律难点方面,法院和管理人共同深入论证分析,立足于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结合各地破产审判经验以及重整操作实践,在与政府会商讨论之后,确定了最为合理可行的法律解决思路。在引进投资人、规划调整、图纸审核、学区房建设、商铺产权办理、证照更换、施工许可等各类重要事项上,政府及相关部门充分履职、积极协调、妥善处理,通过多部门、多场次、多层面对接沟通,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府院联动”机制的有效运用,为破产重整引进投资人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为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以及投资人的施工续建提供了现实有利条件。
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让拆迁户债权人、实际购房债权人、建设工程款债权人得到优先受偿,还让普通债权人的受偿比例达到27%,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普通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重整方案》履行,56户拆迁户债权人将全部得到妥善安置,400多户购房者债权人的债权将全部通过续建房屋得以实现,有效践行了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的司法理念。在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保障实现续建+办证、学区房的建设等破产衍生社会问题,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编辑 | 王涵予
审校 | 孟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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