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暂停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的公告

文摘   2024-10-01 08:58   福建  


目前,福州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共有5000余家,数量居全省首位。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及《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评估细则的通知》(闽医保规〔2024〕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科学合理规划各级各类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及布局,使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布局与我市公众健康需求、管理服务需要、医保基金收支、区域卫生规划等医疗服务资源要素相匹配。我市拟于近期实施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为稳妥推进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工作,自2024年11月1日起暂停受理医药机构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待我市医保定点资源规划出台后依据相关规定办理。

2. 在注册地正式实体运营满3个月的医药机构可于2024年11月1日前申请医保定点协议管理业务,按原办法受理。

特此公告。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9月26日


(文章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
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为广大参保市民提供医保相关政策推送和便民服务。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