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等21家机构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护理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榕医保规〔2024〕3号)、《关于印发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榕医保规〔2024〕4号)、《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护理机构新增定点及信息变更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4〕49号)要求,经机构申请、材料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估、协商谈判、公示等程序后,现将符合条件的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等11家机构新增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附件1)、福建省中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机构新增为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福州市2024年第一批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名单
2.福州市2024年第一批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名单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4年10月11日
(文章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