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给我送来救助金,谢谢你们对我们一家人的关心。”10月12日,收到司法救助金的当事人吴某某眼眶湿润地说道。
事情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22年6月,因天气干旱,吴某某家门外的水井干涸,水井原是吴某某与邻居朱某某家共同修建的,误以为水流被朱某某家截断,吴某某上门理论,双方爆发争吵。争吵之下,朱某某联系他人用挖机将水井损毁。吴某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对朱某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决定,结合案情不予立为刑事案件。吴某某便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组织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朱某某赔偿吴某某六千元,吴某某自行修复水井。赔偿时朱某某却反悔了。
2024年7月5日,吴某某一气之下来到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受理申请后,办案组到控告人居住地进行实地走访、核实,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公安机关不立案符合法律规定。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有效解决问题,办案组多次与当事人双方通过“拉家常式”沟通,拉近双方距离,结合办理的多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进行释法说理,最终成功帮助两人解开“法结”,放下“心结”。
8月27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吴某某居住地召开了听证会,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朱某某的行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意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审查意见。听证会后,办案组联合当地派出所、综治中心组织双方从法理和邻里的角度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朱某某赔偿吴某某损失共计一万元人民币,吴某某自行在原水井位置重新修建两口水井,朱某某及家人对重建的水井享有使用权。
办案组在调查中了解到,控告人吴某某已64岁,其丈夫70岁,两人均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两个老人与次子一家共同生活,次子在务工期间腰椎受伤,全家生活条件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吴某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一万元。此外,办案组还多次联系当地村委会,对吴某某的家庭生产、生活给予高度关注,将一次性救助延伸为持续性帮扶。10月12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将司法救助金送到吴某某家中,看到被损毁的两口水井已经重新修建,两家人也恢复了睦邻友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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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救助,长期关怀。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救济困难、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为目标,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做细、做实司法救助民心工作。今年以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2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
下一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检护民生”专项工作开展为契机,继续创新救助模式,拓宽救助渠道,切实为案件中的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稿:彭金君 邓余敏
编审:彭金君
再审:邓余敏
终审: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