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守护“夕阳红”
今年7月10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走访辖区养老机构过程中,发现辖区团结乡、林口镇、亮岩镇等敬老院室外健身器材因使用时间长未及时更换,器材生锈老化,已无法正常使用;消防设施不完备,消防喷淋头无法正常供水;房屋楼顶存在多处破损、漏雨,下雨易造成地面湿滑,给老年人通行带来不便。上述问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针对发现的问题,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现场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固定证据,并联合民政部门召开座谈会,及时向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经营单位反馈存在的安全隐患,就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相互交换意见,推进养老机构服务提质增效。同年7月25日,检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养老机构存在的问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乡镇敬老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健身器材老化、房屋漏水等问题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开展辖区养老机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效,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先后投资51万元对辖区团结乡、林口镇等22家敬老院消防设施、房屋破损、健身器材等进行更换和修复,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同时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264万元,对辖区21家养老机构配置空调、更换厨房电器等,改善室内居住条件,着力对居住环境进行升级改造。经检察官现场回访,上述养老机构存在安全隐患已消除,发现的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
下一步,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检察蓝”守护最美“夕阳红”,加强司法保障,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治理和养老基础设施提质改造,持续做实做细、做精做优护老工作,让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乐。
文稿:潘科玉 周礼鹏
编辑:彭金君
一审:潘科玉
二审:廖青红
三审:刘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