薅羊毛薅了13万元,“职业退货人”获刑

文摘   2024-11-14 12:17   贵州  


利用网购退货漏洞

00后女子小雅变身“职业退货人”

结果被处刑罚

近日上海高院公布了这起案件



“00后”的小雅经常通过网络购物平台购物,某次退货时不慎少退了部分商品,但几天后平台和商家不仅未让其退回未退的商品,反而进行了全额退款。


有了这次经历,小雅想到可以钻平台的“漏洞”,利用“收货后七天无理由退货”,通过在购物后故意只退空包或者赠品等方式,非法牟利骗取平台退款。


虚假退货后剩下的部分商品,小雅联系回收商家卖出,通过销赃二次获利。为逃避平台的监管,小雅虚假退货利用的账号仅使用几次就注销,再注册新的账号重复上述行为。


5个月的时间里,小雅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在平台上购买了手机、电脑、手表、项链、化妆品等物品,再利用上述方式虚假退货,骗取平台退款共计13万余元。


法院:构成诈骗罪


上海青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在量刑情节方面,被告人小雅投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小雅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小雅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小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二、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被告人未上诉,本案判决现已生效。



来源: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


七星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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