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举行《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

政务   2024-12-04 19:09   重庆  

近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举办“学思想、学规划、学标杆”机制辅导讲座。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为全市规划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作《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


《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深刻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依法履行土地管理职责,专题讲座从立法过程、主要框架、创新内容、重点条款、宣贯计划五个方面进行深入阐释。


讲座中,相关负责人重点介绍了《条例》的九大创新内容。一是在《条例》中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一项法律制度予以固化。二是在《条例》中增加“不办理农转用手续”内容,明确了具体征收情形和农用地管护利用具体要求。三是明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主体为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实施机构。四是规范土地征收过程中各类公告的张贴要求。五是明确地下空间使用权。六是规定城市更新项目的供地规则。七是规定生态修复激励政策。八是规定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规划利用城镇绿色空间。九是进一步规范矿业用地。



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是要以“全方位报道+多形式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做到市级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政府、乡镇街道及重点用地单位全覆盖,机关、社区、企业、农村全渗透。


二是要以“内部培训+外部宣讲”相结合的方式,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切实提升全系统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增强市级相关部门、区县政府相关管理人员和用地单位负责人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


三是要以“专项清理+制定政策”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条例》正确有效实施。及时开展文件清理和制定配套制度,确保法治统一。


四是以“主动自查+接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评估《条例》实施效果。及时掌握《条例》的实施情况和研判相关制度的社会效果,及时梳理汇总《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领导,机关各处室正副处长,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局管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科室负责人,各区县局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市自然资源学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讲座。


资料来源:新重庆-重庆日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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