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采购管理制度,拟对龙州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安保监控系统项目、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01#
安保监控系统项目
一、项目名称:
龙州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安保监控系统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三、报价须知:
1.各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
2.此次报价即最终报价,不允许同一报价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报价单。
3.报价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加盖公章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已三证合一的提供一个即可),法人代表(经营者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报价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③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或胶钉成册(一份正本,两份副本),封面需包含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文件应完整、密封且加盖公章。
四、投递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投递时间:本公告期4个工作日,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投标人于公告期内邮寄或到我院11楼(院办)进行现场投递,投标书及相关资料以纸质文件袋封装且加盖单位公章,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后具体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2.投递地点:龙州县总医院中医医院新院区综合楼11楼院办
3.联系人及电话:院办 0771-8813826
02#
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
一、项目名称:
龙州县总医院中医医院院区充电桩建设合作项目
二、项目概况:
1.拟在我院现有的电动车车棚中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投放充电桩)和3个新能源汽车充电点,以及相应的消防设施和保险。
2.本项目采取整体委托承包供应商式,拟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潜在服务商建设投入,医院提供场地、电源接入条件,中标供应商全额投资充电桩建设项目及其他建设内容,并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运营服务。合同期内充电桩的安全责任、维护维保工作由中标单位承担,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服务商。
3.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并接受监管部门监督和考核。
三、公告时间及相关事项:
1.投递时间:本公告期4个工作日,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公告期内递交推荐资料,项目建设方案及公司资质等纸质材料放入文件袋封装且加盖公章,现场投递邮寄到我院综合楼11楼院办。逾期不再受理。公示期满后具体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3.投递地点:龙州县总医院中医医院新院区综合楼11楼院办
4.联系人及电话:院办 0771-8813826
END
来源 | 信息科、总务后勤科
编辑 | 农金华
一审 | 吕丽荣
二审 | 潘东霞
三审 | 刘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