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的公告
为加强应急管理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按照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及盟行署要求,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拟招聘2名应急管理执法技术检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应急管理执法技术检查员共2名,其中危险化学品类执法技术检查员1名、煤矿类执法技术检查员1名。
二、岗位职责
按照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安排,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履行以下行政执法职责:
(一)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复查和调查取证工作;
(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消除风险隐患;
(三)参与行政案件研究讨论;
(四)执行行政执法决定;
(五)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六)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七)完成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积极投身安全生产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并能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掌握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4.技术检查员具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且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化工安全和煤矿安全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企业工作经历10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熟悉监管方式方法,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5.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执法技术检查员工资报酬为年薪20万元(含税,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单位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工资按月支付。
执法技术检查员交通及食宿自理(包括因工作需要,去锡林浩特市以外的地区参与执法检查的差旅费)。
拟聘用的技术检查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聘期每月拟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放),试用期满后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合同聘用制,聘用时间为1年),并补发试用期剩余百分之二十的工资。
技术检查员工资实行绩效考核薪酬制度,工资总额由固定和绩效部分组成,固定部分(总额60%)按月发放,绩效部分(总额40%)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评估后,按季度发放。社会保险由市应急管理局代扣缴纳。
五、报名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11月23日。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报名人员于11月23日前将《锡林浩特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及工作经历相关凭证(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邮箱(15547987711@163.com),报名联系电话:0479-8107133,联系人:李国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超过该岗位聘用人数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三)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开展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递补。
(四)考察
应聘人员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按照上述程序递补。
(五)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技术检查员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签订劳动合同制,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应当明确技术检查员的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聘用期限、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等内容。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再次聘用。
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6名,其中:男舞蹈演员2名、女舞蹈演员2名、女声乐演员2名,具体详见附件1《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一专多能”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日期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日期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一楼大厅(锡林浩特市上海路文化中心)。联系人:李永生,咨询电话: 0479—8286661。
4.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5年国内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海外高校2025年毕业生未拿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2)信息。在填写学习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一栏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和未就业经历(起止年月,待业),已被事业单位正式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已满最低服务年限”。全日制中专、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的,可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8.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资格审查通过即报名成功。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5分,考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考试采取基本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素质测试满分10分、专业技能测试满分70分、“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
(1)基本素质测试(10分)
通过问答形式测试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答题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专业技能测试(70分)
舞蹈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及技术技巧测试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作品展示40分,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即兴表演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声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音乐素养测试2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作品展示50分,要求高音(美声、民族)唱法作品,时间控制在4分钟以内。
(3)“一专多能”测试(20分)
按照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的本专业范畴外“一专多能”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测试分数。
4.考试成绩=基本素质测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试所需音乐伴奏(音频格式为:mp3或wav)、表演服装、乐器、道具由应聘人员自备(考场备有钢琴)。
6.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7.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在锡林浩特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8.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空缺名额的,从同一岗位考试成绩达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与考察
1.从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本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条件。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四)公示与聘用
1.将考察合格人员在锡林浩特文化旅游微信公众号、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2)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的。
(6)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锡林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本次招聘违纪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人员必须回避。
五、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8286661(市乌兰牧骑办公室)
监督电话:0479-8108019(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9-8240909(市纪委监委驻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岗位表
2.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锡林浩特市乌兰牧骑2025年公开招聘
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7日
扫描上方二维码自行下载附件
转载来源:平安东乌
编辑/审核:任哲
↓↓↓点击 “阅读原文” 进锡盟免费便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