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锡林浩特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及上级公安局统一部署,即日起向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牧区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乡痞”类黑恶势力;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牧区)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在土地、矿产、草原、林区等自然资源领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前科劣迹人员,实施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征地强拆、强揽工程、煽动闹事等“沙霸”“矿霸”类黑恶势力;
(四)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欺行霸市、非法经营、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行霸”“市霸”类黑恶势力;
(五)在教育领域,侵占学校共用财产、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犯罪或黑恶势力教唆未成年人参与的学生欺凌、暴力行为;针对师生的非法“校园贷”“网贷”“套路贷”“裸贷”等黑恶势力线索问题;
(六)在城镇街道、商业街区等公共场所或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地方治安秩序,拉拢利用、操纵控制、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街霸”类黑恶势力;
(七)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场所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操纵经营“黄赌毒”等黑恶势力;
(九)利用信息网络实施“套路贷”“裸聊”敲诈、恶意索赔、网络软暴力催收、网络水军滋事、网络暴力传销、负面舆情敲诈及网络谣言生事、假新闻假记者敲诈、实施窃听窃照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对于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及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黑恶势力且符合奖励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三)公安机关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79-6831709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公安局 扫黑办(收) 0479-6831709
锡林浩特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24日
转载来源:平安锡市
编辑/审核: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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