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安徽省发改委官网
《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安徽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在一般规定、储能系统、监控系统、保护通信与控制、电能计量、并网、防雷与接地、消防与安全、运行维护及退役、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在储能变流器方面,要求储能变流器应符合GB/T 34120。全钒液流电池用储能变流器应具备电池零电压启动功能。在额定功率运行时,储能变流器交流测电流中直流分量应不超过其输出电流额定值的0.5%。
在监控系统方面,在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配置方面,10(6、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宜采用双机双网冗余配置,且此电压等级的电站的电池管理系统和功率变换系统宜单独组网,并应以储能单元为单位接入站控层网络;而 0.4kV 电压等级电化学储能电站监控系统宜采用单机单网配置。
在继电器保护方面,用户侧储能电站应具备孤岛检测功能,当检测到非计划孤岛时,应在2s内将储能系统与用户配电系统断开,防孤岛保护应与用户配电系统备自投、备用电源供电功能及公用电网配电线路重合闸相配合。此外,接入10(6、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用户侧储能电站应具备紧急功率支撑的能力,应在 500ms 内达到最大可放电或可充电功率,当储能电站在无功功率可调节范围内,无功功率控制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功率的±3%。
在电能计量方面,采用10(6、20)kV并网的用户侧储能应安装电能量采集终端,实现电量数据远程上传至电网企业。
在并网方面,用户侧储能接入用户配电网前应向电网企业履行报装手续,经电网企业出具并网接入意见后方可施工建设;单个并网点容量应与电压等级相匹配,不宜超过以下限制:0.4kV接入不超过1000kW(含);10kV接入不超过6000kW(含);20kV接入不超过12000kW(含);35kV接入不超过30000kW(含)。0.4kV并网的用户侧储能系统,原则上一台变压器的0.4kV低压母线侧设置一个并网点;在单台变压器容量2000kVA及以上,且用户变电站低压侧空间位置充裕,可增加一个并网点。10(6、20)kV及以上并网的用户侧储能系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并网点,10kV升压变单台容量原则上不超过2500kVA,可通过多台变压器升压汇流后并入10(6、20)kV母线。
在消防方面,电化学储能电站需要配备火灾预警及消防防护系统,以实时监测潜在的火灾风险并及时响应,包括温度监控、烟雾探测、自动灭火装置等。相关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可参考GB/T 42288-2022《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规程》、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和GB 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安徽省用户侧电化学储能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原文如下:
来源:安徽省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