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蜀桑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第二次核实登记的公告

文摘   2024-10-15 17:55   海南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关于被告人付华、吕琳、高亚楠、张继海等17  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集资参与人信息核 实登记的公告

 

 

被告人付华、吕琳、高亚楠、张继海等17人犯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诈骗罪、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以 下简称“蜀桑源”案)涉财产部分,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依法立 案执行后,已于2023年6月2日发布第一次信息核实登记公告, 并于2024年1月开始进行第一次清退。为维护受损集资参与人的 合法权益,我院将依法开展“蜀桑源”案第二次全国集资参与人信 息核实登记工作,现将信息核实登记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实登记时间

信息核实登记工作期限自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11月30 日。


二、核实登记对象

信息核实登记对象为在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蜀桑源”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生效刑事判决书附《人员信息表》中记载的   在“互惠农庄”、“蜀桑源”游戏平台上注册的集资参与人。

 

三 、核实登记平台

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后进入“互惠农庄、蜀桑源退赔登记”平 台。


四、核实登记方式

(一)关注“隆昌法院”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上扫描“互惠农庄、蜀桑源退赔登记”退赔二维码进行登记。

(二)扫描二维码

(三)填报信息


五 、核实登记内容

填报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及有效期、联系地址、职业信息、 手机号码(“互惠农庄”、“蜀桑源”平台注册手机号码及在用实名制 手机号码)、登记人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号。集资人已死亡 的,继承人除登记上述信息外,还需联系隆昌市人民法院并提供 继承人身份证、继承权公证文书和开立在继承人名下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此前已到公安机关报案或已经参加了第一次信息登记的集 资参与人也须参与本次登记;

2.在信息登记小程序中,登记的手机号码须与游戏平台注册手 机号码一致。


七、法律风险提示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进行核实登记,未进行核实 登记的,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2.请集资参与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人民法院不会通过电话、 短信的方式要求提供申报编号及个人隐私等信息,也不会提出转 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联系电话: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执行局0832—3933903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4日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司法宣传、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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