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小帅打网约车返回住处后,发现手机遗忘在了车上。小帅随即通过朋友的手机联系司机大壮,却始终联系不上。
而后,小帅通过该网约车平台公司联系大壮,大壮否认捡到手机。当晚,小帅通过手机的查找模式收到了抓拍到的大壮面部照片,遂报警处理,但大壮面对民警的询问仍矢口否认。事后,小帅数次收到手机回传的定位信息以及有人使用手机的照片。
因协商无果,小帅最终起诉至法院,要求大壮、网约车平台公司等被告承担归还手机或赔偿手机购买费用、寻找手机的交通费、手机资料未备份的遗失损失等。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和网约车实际运营公司在得知原告遗失手机后,多次联系大壮并对其作出了调度封禁、不予派单的处理,已尽到了管理职责。大壮侵占原告手机的行为系个人行为,与其履行的网约车服务本身无关,上述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大壮作为拾得人,面对多方问询拒不归还且持续侵占手机,已构成对原告财物所有权的侵害,依法应当承担返还手机、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原告小帅遗失的手机原购买价格为3050元。法院综合考虑手机的购买金额、使用年限等因素,酌情认定手机的价值为2000元。同时,考虑到手机上存储的大量个人信息具有经济价值和财产属性,法院酌情认定原告手机资料遗失损失费为400元。至于原告小帅主张的交通费,法院酌情认定为150元。最终,法院判决大壮赔偿小帅共计2550元,包括手机损失费、手机资料遗失损失费和寻找手机产生的交通费。
网约车司机在处理乘客遗失物品时,应遵循以下流程和规范:
立即联系乘客:司机一旦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第一时间通过平台提供的虚拟号码联系乘客,以协助乘客领取遗失物品。
妥善保管遗失物品:如果无法立即联系上乘客,司机应妥善保管遗失物品,不得私自使用或处置。
向平台报备:司机无法联系上乘客或无法归还物品时,应第一时间联系网约车平台报备,并提供拾得物品的相关信息,如订单信息、物品描述、拾得时间、位置等。
配合平台处理:司机应配合网约车平台的协助找寻服务,包括客服发起的司、乘三方通话,提供联系司机的虚拟号码,帮助失主联系乘坐过服务车辆的1-2名乘客等。
送还物品:如果乘客无法自行领取,司机应与乘客协商送还方式、时间和合理的费用(如保管费、运输费等)。如果双方无法就送还事宜达成一致,司机应在与乘客沟通后48小时内将物品送至公安部门。
不得索取不合理费用:司机在送还遗失物品时,可以要求乘客支付因送还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快递费或运输费,但不得向乘客索要其他不合理费用。
处理生鲜易腐物品:如果遗失物品是生鲜易腐物品,司机在联系乘客后超过24小时乘客未领取的,司机有权自行处理物品。
法律责任:如果司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遗失物品毁损、灭失,或再次遗失,应赔偿乘客的损失。如果司机侵占乘客遗失物品,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侵权甚至刑事侵占罪的责任。
网约车司机在处理遗失物品时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维护乘客的权益,同时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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