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3条违章未处理被罚3600元,网约车租赁公司:营运车辆处理违章成本较高

百科   2024-10-29 08:10   四川  

一年前,小帅因工作变动,提前终止了网约车租赁合同,结果车辆被强制收回。

一年后,小帅意外收到网约车租赁公司的催款通知,要求支付超过18000元的各类罚款和欠款。

小帅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表达了对网约车租赁公司的质疑,认为其收费行为可能既不合规也不合法。

去年3月,小帅以3400元的月租金在一家网约车租赁公司租了车,并支付押金10000元。去年11月,小帅因找到新工作而暂停跑车,但未及时办理退车手续。12月,因拖欠近两个月租金,网约车租赁公司强制收车。

小帅认为,他支付的10000元押金足以覆盖拖欠的租金和可能的违约费用,因此没有进一步处理此事。

今年8月,小帅因工作项目暂停开始重新跑网约车,他再次从之前租车的公司租了车,并付了8000元押金。10月中旬,小帅收到了租赁公司的催款单,称他上一次租车共欠款18152元,扣除第一次支付的10000元押金后,还需支付8152元。

根据欠款明细,这笔18152元的款项包括交通违法预计处罚3600元,退车违约金1949元、退车车损3500元、绝对免赔1000元、加速折旧费2550元、欠缴租金5553元等,总计18152元。

小帅表示质疑,他认为去年该网约车租赁公司强行收车后,并未提及这些欠款。为何时隔近一年后突然催缴,且费用如此之高,尤其是交通违法处罚3600元,远高于官方罚款300元。

对此,网约车租赁公司表示,所有费用都是根据合同收取的,没有任何额外费用。他们解释说,交通违法罚金之所以高,是因为营运车辆处理违章更严格,需要第三方代办,成本较高

目前,小帅的留言已转交给武汉经开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会组织双方进行协调。

法律视角:据中国法院网报道,福建省闽清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类似的网约车司机与平台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法院认为,虽然司机构成违约,但网约车公司主张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应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人民法院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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