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骗局出现!乌海公安最新提醒

文摘   2024-11-01 17:27   内蒙古  

致全市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司机
及闪送、跑腿工作者的一封信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断翻新作案手法,以“刷单”解冻、投资理财、办案撤案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者购买实物黄金、提取现金,随后又借助网约车、顺风车、货拉拉、闪送、跑腿等方式将被骗财物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并以不见面、不现身份的方式将现金、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物赃款。为避免广大相关从业人员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乌海市公安局特别提醒大家:
一、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贵重物品的,一律不予运输。

二、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一律要提高警惕。

三、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一律要提高警惕。

四、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一律要提高警惕。

五、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一律不予运输。
警方提示
1.出租车、网约车、顺风车司机要严格按照许可的范围开展业务,客运车辆严禁从事寄递和货运业务。

2.如接到有以上特点的订单,请及时拨打110或者96110向公安机关报告。

3.经提醒后仍为诈骗分子转移物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乌海市公安局

2024年10月31日



来源:平安乌海

编辑:张冬惠

初审:李新华

二审:杨勇

终审:郭臣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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