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消防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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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1.1 给水系统
1.2 排水系统
1.3 气体灭火系统
1.4 雨水系统
1.5 消防及自动喷淋系统
2 编制依据
3 监理工作流程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4.2 给水排水质量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4.3 施工过程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4 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5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 基本要求
5.2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 监理工作用表
6.1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
6.2 分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构件、部品进场检验记录表
6.3 主要材料、设备、构件、部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汇总表
6.4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6.5 现场调试记录表
6.6 室内给水管道试压旁站记录
6.7 室内排水管道灌水试验旁站记录
6.8 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旁站记录
6.9 室内热水管道试压旁站记录
6.10 室外给水管道试压旁站记录
6.11 市政无压力管道严密性试验旁站记录
6.12 市政压力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旁站记录
1 专业工程概况及特点
本给水排水工程主要包括: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雨水系统、消防及自动喷淋系统。其专业工程概况如下。
1.1 给 水 系 统
本项目考虑由市政直供水,但考虑用水要求高,在地下二层水泵房设置一套无负压给水设备,在水压不满足使用要求时启用。
1.2 排 水 系 统
本工程的生活污水与生活废水合流排放,粪便污水经生化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厨房污水排入地下二层机械隔油池,经隔油处理后,排至室外污水管网。
地下室废水排至集水坑内,由潜污泵提升排至室外污水管网,每个集水池均设2台泵,平时互为备用,当发生涌水时,可双泵同时运行。
1.3 气 体 灭 火 系 统
高、低压配电室、变配电室、电机房等不宜用水扑救,房间设气体灭火系统,同一层较集中的变配电间,集中设一个钢瓶间。气体采用“七氟丙烷”灭火,气体灭火系统的启动由保护区内的温感或烟感探测器控制。火灾时保护区内、外警种鸣响,信号灯发出“不可进入,迅速离场”闪光,同时受保护区通风防火阀、百叶窗等立即关闭。值班人员从控制盘上得到信号后,应立即查看房间,如误报手动停止信号;如遇火警应立即回到控制盘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所有信号均重复显示在消防控制中心的控制盘上。
此系统同时设有手动控制开关,当有人值班时打到手动,无人值班时打到自动。防护区设置的泄压口高度必须位于净高2/3以上。
1.4 雨 水 系 统
B栋屋面雨水靠重力自流排至室外雨水管网。A栋礼堂观众厅等较大面积屋面采用虹吸雨水系统;其他部位均采用重力流排水。地下车库顶板上的庭院雨水设置排水沟及雨水口等收集排至室外雨水管网,再统一排至市政雨水管网。
1.5 消防及自动喷淋系统
室内外消防:室外消防用水的水量、水压均由市政管网保证。市政给水管网有两路引入管,在室外成环状布置。室外消火栓也尽量利用市政消火栓,当时距或位置不能满足本工程要求时,加设室外消火栓。市政水压为0.3Mpa,满足室外消防用水的水压要求。室内消火栓系统采用临时高压制,竖向不分区。本工程在地下二层设有消防水泵及贮水池,贮水池容积为800m3;在A栋礼堂屋顶设有消防水箱,贮水池容积为18m3。在地下室水泵房设置稳压装置;室内消火栓布置保证室内任何部位均有两股水柱同时到达。室外设有足够数量的地上式消防水泵结合器。消火栓箱选用箱内配有DN65消火栓一个,DN65、长25m麻质衬胶水龙带一条,,19水枪一支,同时配有DN25消防水喉设备一套,栓口DN25,L=25mm胶带一盘,配有,9水喉一支,箱内设有消防按钮和指示灯各一个。动水压力大于0.5Mpa的采用“可调式”减压稳压消火栓,严格控制出口水压。消火栓系统的控制:消火栓系统的压力,平时由屋顶消防水箱及地下稳压装置保持。当管网中的压力下降0.06Mpa时,启动稳压泵,系统压力恢复到工作压力后停泵。火灾时稳压泵启动后,系统压力继续下降,当管网中的压力下降0.09Mpa后,通过管路上的压力开关启动消火栓加压泵,此时稳压泵停止工作。压力开关设在消防水泵房内。
自动喷淋系统:本工程除地下层的高、低压配电间、小于5m的卫生间、电机房等不易用水扑救的房间外,其余房间均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中,地下车库按中危险二级设计,舞台按严重危险二级设计,其他部位按中危险一级设计。地下室水泵房设有三台喷淋给水泵,两用一备,室外设六套水泵接合器与喷淋管网连接,以便补水之用。系统的压力平时由屋顶消防水箱及地下室增压设备维持。报警阀配置时保证每个报警阀的供水高差不大于50m,负担的喷头总数不超过800个(不包括吊顶内增设的喷头)。每层水流指示器前的水压大于0.4Mpa的设有减压孔板。喷头选用:车库内采用洒水喷头或直立型喷头,有吊顶处采用吊顶型喷头或装饰型喷头,A栋的舞台及入口大堂、观众厅设置大空间智能主动喷头。吊顶喷头的动作湿度为68℃;厨房的灶台附近采用普通型喷头,动作湿度为93℃。喷头接管管径DN25mm,大流量喷头的接管管径按喷头的实际需要管径。A栋及B栋高大净空场所,其层高在8~12m,采用K=115的快速响应喷头。建筑内的所有防火卷帘均采用特级防火卷帘,其背火面耐火极限不低于3.0h,所以不用喷水保护。喷头布置:按图中所注尺寸设置,当与其他专业发生矛盾时,喷头调整必须满足下列要求:喷头之间距离不得大于3.4m,且不小于2.0m;喷头与墙之间不大于1.7m,且不小于0.6m;喷头距灯和风口不小于0.4m。在每个防火分区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干管上均设置信号阀和水流指示器,信号阀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m。在管网末端设有试水装置或试水阀。大空间灭火装置的布置由专业厂家详细配置,需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2 编 制 依 据
略
3 监 理 工 作 程 序
4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 1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给水管道必须采用与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 25.1)方可使用。
(3)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4)排水栓和地漏应安装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50mm。
(5)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6)消防水须对管道进行试压,试压符合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联动测试。
4.2 给水排水质量控制项目及目标值
序号 | 控制项目 | 控制目标值 |
1 | 室内给水系统 | 1、 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 2、 管径大于80mm的不锈钢管应采用(挠性卡箍)沟槽式连接或焊接或法兰连接,小于80mm的应采用环压连接。 3、 给水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4、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5、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 水泵基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水泵安装的水平和垂直偏差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7、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 8、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需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
2 | 室内排水系统 | 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2、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和规范的要求设置伸缩节和检查口。 3、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作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 4、 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作通球试验。 5、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
3 | 卫生器具安装 | 1、 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应完好无损伤,接口严密,启闭部分灵活,其安装标高偏差需符合设计要求。 3、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 4、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坡度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5、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作满水和通水试验。 |
4 | 室外给水系统 | 1、 管道的坐标、标高、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安装的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2、 管道连接应符合工艺要求,阀门、水表等安装位置应正确。 3、 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应在不同标高平行敷设,其垂直间距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4、 给水管道在无冰冻地区,埋地敷设时,管顶的覆土埋深不得小于500mm,穿越道路部位的埋深不得小于700mm。 5、 管网必须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6、 给水管道在竣工后,必须对管道进行冲洗,饮用水管道还要在冲洗后进行消毒,满足饮用水卫生要求。 |
5 | 室外排水管网 | 1、 排水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严禁无坡或倒坡。 2、 管道的坐标和标高应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3、 管道埋设前必须作灌水试验和通水试验,排水应畅通,无堵塞,管接口无渗漏。 4、 沟基的处理和井池的底板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 排水检查井、化粪池的底板及进、出水管的标高,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 |
6 | 室外供热管网 | 1、 供热管网的管材应符合设计要求,管道的连接均应采用焊接连接。 2、 平衡阀及调节阀型号、规格及公称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 3、 补偿器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设计要求或产品说明书进行预拉伸。 4、 检查井室、用户入口处管道布置应便于操作及维修,支、吊、托架稳固,并满足设计要求。 5、 直埋管道的保温应符合设计要求,接口在现场发泡时,接头处厚度应与管道保温层厚度一致。 6、 管道冲洗完毕应通水、加热,进行试运行和调试。当不具备加热条件时,应延期进行。 |
7 | 消防水系统 | 1、 自喷系统安装前应对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等自动监测装置,逐个进行主要功能的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2、 吊顶内的管道安装应与空调、电气等管线的位置协调好,各专业工序安装应有总体安排。 3、 报警阀的安装应设在明显、易于操作的位置,距地高度为1.2m。 4、 自喷管道的固定支架安装,支吊架的位置以不妨碍喷头喷水效果为原则,一般吊架距喷头应大于300mm,距末端喷头的距离不大于750mm。 5、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控制措施,应水平安装,前后应保持有5倍安装管径长度的直管段,注意指示器的水流方向,及电接点有良好的接触。 6、 消防水管进入消防箱应“横平竖直”,不应斜进箱内;消火栓口应垂直朝外,阀门中心距地1.1m。 7、 消防管道试压可分层分段进行,对不能参与试压的设备、仪表、附件应加以隔离。 8、 管道的冲洗是在管道试压完毕后,可连续做冲洗工作。承包单位应做好试压和冲洗记录。 |
管道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50 | 200 | |
支架最大间距(m) | 保温管 | 2 | 2.5 | 2.5 | 2.5 | 3 | 3 | 4 | 4 | 4.5 | 6 | 7 |
不保温管 | 2.5 | 3 | 3.5 | 4 | 4.5 | 5 | 6 | 6 | 6.5 | 8 | 9.5 |
(6)水压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或施工规范要求,这是保证项目,而管道接口是关键,监理
人员应严格控制。
(7)碳素钢管焊接,手工电弧焊对口,壁厚δ≤4mm可不开坡口,δ≥5mm要开坡口,坡口
要求控制如下:
接头名称 | 对口形式 | 接头尺寸(mm) | |||
壁厚 | 间隙 | 钝边 | 坡口角度(°) | ||
δ | c | P | a | ||
管子对称 | 5~8 | 1.2~2.5 | 1~1.5 | 60~70 | |
V形坡口 | 8~12 | 2~3 | 1~1.5 | 60~65 |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8)管道接口电焊缝加强面高度和宽度控制要求如下:
厚度(mm) | 2~3 | 4~6 | 7~10 | 焊缝形式 | |
无坡口 | 焊缝加强高度h(mm) | 1~1.5 | 1.5~2 | — | |
焊缝宽度b(mm) | 5~6 | 7~9 | — | ||
有坡口 | 焊缝加强高度h(mm) | — | 1.5~2 | 2 | |
焊缝宽度b(mm) | 盖过每边坡口约2mm |
(9)管道焊接对口的错口偏差控制,应不超过管壁厚的20%且不超过2mm。
(10)管道焊接不允许存在焊瘤、咬肉、裂缝、弧坑、夹渣及气孔和管中心线错开。
(11)给水立管安装,钢管的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每米在3mm以内,全长(5m以上)不大于8mm。
(12)给水立管管卡安装,层高小于或等于5m,每层须安装一个。层高大于5m,高层不得少于2个。
(13)给水管道穿地下室和天面,应采用防水套管,热水管穿墙和楼板应有套管。
(14)室内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1)UPVC管道安装的工艺程序
预制加工 干管安装 立管安装 支管安装 卡件固定 封口堵洞 埋地管闭水试验、通水试验。
2)监理要点
(1)承插排水塑料管道的连接,插口外棱应铣出15°~30°坡口,管口要齐平。接口前应将承插口的水分、灰尘、油污清除干净,用有合格证书的胶粘剂粘结,承插口涂抹的胶粘剂应均匀。
(2)管道按设计位置、标高、坡向、坡度进行各管段粘连后,管道应均匀。
(3)塑料排水管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 允许偏差 | 检验方法 |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 | (1) 每1m长度不大于1.5mm; (2) 全长25mm以上,不大于38mm; | 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 |
立管垂直度 | (1) 每1m高度不大于3mm; (2) 全长5m以上不大于15mm。 | 吊线和尺量检查 |
(4)UPVC塑料排水管支架的支撑间距按下表规定设置:
管径(mm) | 50 | 75 | 110 | 125 | 160 |
水平管(mm) | 0.5 | 0.75 | 1.1 | 1.3 | 1.6 |
立管(mm) | 1.2 | 1.5 | 2 | 2 | 2 |
(5)UPVC塑料管的坡度可参照铸铁水平管标准坡度施工(设计图上标明者除外),如受安装位置限制,最小坡度按下表确定:
管径(mm) | 50 | 75 | 110 | 125 | 160 |
最小坡度(‰) | 12 | 8 | 6 | 5 | 4 |
标准坡度(‰) | 25 | 15 | 12 | 10 | 7 |
(6)管径大于或等于110mm的横支管与暗设立管相连时,墙体贯穿部位,应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横干管穿越防火分区隔墙,隔墙两侧应设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7)立管和横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伸缩节,横管伸缩节应采用锁紧橡胶圈管件,当管径大于或等于160mm时,横干管宜采用弹性橡胶密封圈连接形式。当层高小于或等于4m时,立管应每层设一伸缩节,层高大于4m时,伸缩节数量由设计决定,如无设计要求,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横管大于2m时应设伸缩节,但伸缩节的间距不得大于4m。
(8)埋地管道尽可能作灌水试验。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后,对管道的外观质量和安装尺寸进行复核检查,复查无误后,作通水试验,检查排水是否畅通,有无渗漏。
(9)排水主立管和水平干管管道均应作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1)卫生洁具安装程序
卫生洁具及配件检验 卫生洁具安装 卫生洁具配件预装 卫生洁具稳装 卫生洁具与墙、地缝隙处理 卫生洁具外观检查 通水试验。
2)监理要点
(1)卫生洁具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洁具的颜色及厂家应与建设单位协商。洁具必须有产品合格证,洁具零件规格标准、质量可靠。水箱采用节水器。
(2)卫生洁具排水的出口与排水管连接严密不漏,应在预装和稳装的关键工序采取预控措施。
(3)支托架的埋设平整牢固,洁具放置平稳、洁净,支架与洁具接触紧密。
(4)卫生器具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见下表:
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方法 | |
坐标 | 单独器具 | 10 | 拉线、吊线和尺量检查 |
成排器具 | 5 | ||
标高 | 单独器具 | ±15 | |
成排器具 | ±10 | ||
器具水平度 | 2 | 用水平尺和尺量检查 | |
器具垂直度 | 3 | 用吊线和尺量检查 |
4.4 施工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项次 | 部位或项目 | 常见通病现象 | 防治措施 |
1 | 管道穿越伸缩缝、伸缩缝 |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沉降缝时,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 1、 管道在缝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 管道在穿缝处作补偿处理。 3、 管道在穿越缝侧墙体时,管道或绝缘层上下 部位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4、 排水管道不得穿过沉降缝、伸缩缝。 |
2 | 塑料排水横管道支、吊架设置 | 塑料排水横管道支、吊架间距过大 | 1、 管径50mm的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为0.50m。 2、 管径75mm的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为0.75m。 3、 管径110mm的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为1.10m。 4、 管径125mm的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为1.25m。 5、 管径160mm的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为1.60m。 |
3 | 明装管道穿越楼板 | 明装管道穿越楼板时未设套管或套管未高出地面 | 1、 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 2、 安装在卫生间、厨房、阳台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 |
4 | 排水通气管 | 通气管高度设置不足 | 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300mm。 2、 在通气管出口4m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600mm或引向无门、窗一侧。 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 4、 屋顶有隔热层应从隔热层板面算起。 |
5 | 地漏 | 地漏水封高度不足50mm | 1、 选用水封高度达到50mm的产品。 2、 加设存水弯,确保水封的高度达到或超过50mm,避免因水蒸发或气压波动影响隔汽效果。 |
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5.1 基 本 要 求
(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控制。
(2)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修改设计应有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3)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4)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附录A。
(5)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系统、区域、施工段或楼层等划分。分项工程应划分成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6)建筑给水、排水工程的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工程质量验收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7)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作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8)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坏。
(9)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同规格)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10)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口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应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不应少于下表的规定:
公称直径DN(mm) | 最短试验持续时间(s) | ||
严密性试验 | 强度试验 | ||
金属密封 | 非金属密封 | ||
≤20 | 15 | 15 | 15 |
65~200 | 30 | 15 | 60 |
250~450 | 60 | 30 | 180 |
(11)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道外径相同。
1)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相关各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
2)隐蔽工程应在隐蔽前经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并形成记录。
3)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
4)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防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
(1)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
(2)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150mm的净空;
(3)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
5)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卫生器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6)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
7)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
(2)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
(3)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互滑槽两侧间应留有3~5mm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
(5)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
(6)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
8)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下表的规定: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公称直径(mm) | 15 | 20 | 25 | 32 | 40 | 50 | 70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250 | 300 | |
支架的最大间距(m) | 保温管 | 2 | 2.5 | 2.5 | 2.5 | 3 | 3 | 4 | 4 | 4.5 | 6 | 7 | 7 | 8 | 8.5 |
不保温管 | 2.5 | 3 | 3.5 | 4 | 4.5 | 5 | 6 | 6 | 6.5 | 7 | 8 | 9.5 | 11 | 12 |
9)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
管径(mm) | 12 | 14 | 16 | 18 | 20 | 25 | 32 | 40 | 50 | 63 | 75 | 90 | 110 | ||
最大间距(m) | 立管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3 | 1.6 | 1.8 | 2.0 | 2.2 | 2.4 | |
水平管 | 冷水管 | 0.4 | 0.4 | 0.5 | 0.5 | 0.6 | 0.7 | 0.8 | 0.9 | 1.0 | 1.1 | 1.2 | 1.35 | 1.55 | |
热水管 | 0.2 | 0.2 | 0.25 | 0.3 | 0.3 | 0.35 | 0.4 | 0.5 | 0.6 | 0.7 | 0.8 | — | — |
10)铜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下表规定:
公称直径(mm) | 15 | 2 | 25 | 32 | 40 | 50 | 65 | 80 | 100 | 125 | 150 | 200 | |
支架的最大间距(m) | 垂直管 | 1.8 | 2.4 | 2.4 | 3.0 | 3.0 | 3.0 | 3.5 | 3.5 | 3.5 | 3.5 | 4.0 | 4.0 |
水平管 | 1.2 | 1.8 | 1.8 | 2.4 | 2.4 | 2.4 | 3.0 | 3.0 | 3.0 | 3.0 | 3.5 | 3.5 |
11)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5m,每层必须安装1个;
(2)楼层高度大于5m,每层不得少于2个;
(3)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1.5~1.8,2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2)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敷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
13)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应用阻燃密实材料和防水油膏填实,端面光滑。穿墙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
14)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3.5倍;
(2)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4倍;
(3)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1.5倍;
(4)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
15)管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
公称直径(mm) | 20 | 25 | 32 | 40 | 50 | 75 | 100 | 125 | 150 |
插入深度(mm) | 16 | 19 | 22 | 26 | 31 | 44 | 61 | 69 | 80 |
(2)熔接连接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凹凸不平现象。
(3)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2°。
(4)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以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
(5)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1/2。
(6)螺纹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2~3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作防腐处理。
(7)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理、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2mm。
(8)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
(9)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作灌水试验。
5.2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可分为室内给水系统、室内排水系统、卫生排水系统、卫生器具安装、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及辅助设备安装等六个以上子分部工程,每个子分部再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对其进行现场施工安装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手段是“三控制”,即事前预控、事中监控和事后控制。
5.2.1事前预控
1)监理人员对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项目在现场施工安装之前,首先应熟悉和审核各专业设计
图纸,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施工图技术交底会,由设计人员介绍和说明设计文件的主要内容,设计过程中的主要变化情况,以及施工中要注意的主要事项,施工人员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可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并经设计人员认可后才能实施。
2)审查承包单位资质,审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资格,对特殊工种人员(如焊工、起重工、
锅炉安装工)要持有操作上岗证,由监理认可后才能参加施工。
3)组织讨论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方可进行
施工,承包单位不得擅自改动。对工程中技术难度大或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部分,需要求承包单位做出专题技术施工方案及相应技术措施,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专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实施。
4)在土建主体结构施工时,安装施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土建做好预留洞、预埋件、预埋管的
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并签认隐蔽工程验收单。监理工程师应配合安装承包单位进行现场复测复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要求,直至合格。现场作业条件的检查和复核,其内容如下:
(1)铺设室内埋地管道的回填土要夯实,挖土要挖到管底标高,沿管线位置清理干净,坐标、标高正确。
(2)与土建配合预埋的套管或预留孔是否正确。
(3)托吊干管安装必须在安装层的结构顶板完成后进行,沿管线安装的模板及杂物清理干净。
(4)立管安装应在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高层建筑在主体结构达到安装条件后,适当插入进
行,每层均应有明确的标高线。暗装竖井管道,应把竖井内的模板及杂物清理干净,并有防落措施。
(5)支管安装应在墙体砌筑完毕,墙面未装修前进行。
(6)卫生器具安装应在所有与卫生洁具连接的管道水压试验已完毕,并已办好预、隐检手续
后方可进行。浴盆的稳装应待土建做完防水层及保护层后,配合土建施工进行,其他卫生洁具应在室内装修基本完成后再进行稳装。
5)监理人员对进场的材料和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检查合格并履行手续后方可使用。
(1)对进场的铸铁管及附件的尺寸、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管壁厚薄应均匀,内外光滑整
洁,无浮砂、粘砂,不得有砂眼、裂纹、毛刺和疙瘩。管材和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
(2)镀锌管及供热用的无缝钢管均应有出厂合格证,管材和管配件的管壁内外厚薄一致,无
锈蚀,内壁无毛刺,镀锌层还应内外镀锌均匀,管件不得有偏扣、方扣、套扣不全等现象。
(3)对进场的PVC、PP-R、PEX、钢管给水管,监理人员应检查它的出厂合格证和消防局、
卫生检验部门开出的厂家生产许可证。管材和管件颜色要一致,无色泽不均,内外壁应光滑、平整,无气泡、裂口、裂纹、脱皮和严重锈斑、凹陷等。
(4)建筑排水用硬质聚氯乙烯(UPVC)管材和管件应有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证,并有
明显标志标明生产厂的名称和产品规格。所用胶粘剂应是同一厂家的配套产品,并标有厂名、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管材内外表层应颜色一致、光滑,无气泡、裂纹,管壁厚度均匀。
(5)对工程中各专业系统中使用的阀门进场时,监理人员要同承包单位技术人员共同检查,
合格后方可使用。阀门必须有出厂合格证,规格、型号、材质符合设计要求。阀门铸造规矩、表面光洁、无裂缝,开关灵活,关闭严密,填料密封完好无渗漏。阀门进场后应按批量每批抽查10%作压力试验,且不少于1个。如有漏、裂不合格的应再抽查20%,仍有不合格的,则逐个试验。对安装在主干管上,尤其是安装在锅炉管线上的起切断作用的阀门,则应逐个作压力和气密性试验。
(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进场时,应严格检查,
应有消防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设备及组件进场时,除一般生产合格证外,还必须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书面证明。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报警阀应逐个进行渗漏试验。
(7)卫生洁具的规格、型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有出厂合格证,卫生洁具外观应规矩,造
型周正,表面光滑、美观、无裂纹、色调一致。
(8)对进场的设备,例如给水排水的水泵及纯水设备等,应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
单位人员共同验收。
①检查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说明书、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查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③按产品明细表,检查附件、配件的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④组织各方人员签名,办理书面手续。
5.2.2事中控制
本控制实际上是对给水、排水、消防等各专业系统在现场按图施工时的整个过程控制、安
装工艺过程的技术监督,看其施工安装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是否严格按照我国有关施工安装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所以是非常具体、非常严格、监理工作量最大的一个组成部分,事中监控的主要内容提纲及有必要加以说明的要点:
(1)室内给水管道安装质量的监控;
(2)室内排水管道安装质量的监控;
(3)室外给水管道安装质量的监控;
(4)室外排水管道安装质量的监控;
(5)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质量的监控;
(6)管道支、吊、托架制作、安装的质量监控;
(7)室内给水附属设备安装质量的监控;
(8)室内给水和排水、卫生洁具及配件安装质量的监控;
(9)成品保护的监控。
说明要点:
(1)目前的过去在全国范围内室内外给水系统中常采用铸铁管、镀锌钢管、塑料管、铜管、钢
塑复合管等。这些管材作为给水输送管道,其特性、价格、卫生条件、防腐能力等均有优缺点。如在多层住宅、多层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分区管道以及供水管道中推广使用塑料管,禁止设计、使用镀锌给水管。多层选用不低于1.0Mpa等级的塑料管,高层小区户外埋地给水管道必须使用塑料给水管,禁止使用镀锌钢管和铸铁管,但室内消防供水管道不得采用塑料管。目的是提高给水水质,在自来水输送过程中,减少和降低管道对给水水质的污染。消防水是静止和非饮用水,又由于工作压力高,塑料管不适用于消防系统中。
(2)目前国内室内外排水管常采用:(室外)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石棉水泥管、缸瓦管、
铸铁管、硬擀聚氯乙烯塑料管。(室内)铸铁管、硬质聚氯乙烯塑料管等。
5.2.3事后控制
1)给水、排水工程,应按分项、分部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1)由现场工程监理项目组牵头,成立验收小组,确定验收小组人员名单,由承包单位制定
验收方案,经验收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
(2)检查各给水、排水管道和配件、水箱、水池等是否渗漏;各仪表、仪器及附件必须完好;
运行设备经试运行都很正常,管道和配件、附件无渗漏;卫生器具完好无损坏,阀门及附件启闭灵活,无损坏渗漏。
(3)在检查过程中,如有问题需整改,可写出纪要,列出需整改内容,承包单位限期整改,
然后再检查合格后逐个消项,直至完全通过,进行签认手续,由监理工程师写出质量评估报告报质监站备案。
2)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文件资料:
(1)审核竣工图的正确性、完整性以及设计变更图纸和有关文件是否齐全。
(2)审核进场主要设备开箱检查、验收记录及设备基础复核记录。
(3)审核进场设备以及主要材料的产品合格证、质保证以及塑料给水管及配件的准用证。
(4)审核给水、排水系统各种隐蔽工程验收原始记录及会签手续是否齐全,必要处有示意图。
(5)埋地排水管灌水试验,排水、污水管道通水试验,给水水箱、水池的满水试验记录,给
水管、消防管道的压力试验记录,各种机电试运转记录等,资料齐全,数据正确,会签手续齐全。
3)组织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评定:
(1)在竣工验收过程中,由承包方提出质量等级。
(2)监理单位在质监站参加的正式验收前,根据工程质量及整改情况,对工程作出质量评估报告,根据当地地方政府规定评定质量等级。
4)对已安装的产品或中间验收后的产品,安装单位应做好成品保护。
(1)所有已经安装的管道、卫生器具、消防器材,应采取预防人为损坏或被盗的措施。
(2)厨、厕排水口、大小便器、地漏等敞口,在使用前应进行封堵,防水水泥砂浆及垃圾进入管道,造成堵塞。
5)交工后的保修期内,当发生给水排水系统因质量而损坏的现象,监理人员应及时通知承包单位,找出事故原因及地点;由承包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审核,及时进行修理,监理人员现场检查处理合格后,再交给业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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