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 版)《四川省精神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了解各县(市、区)落实《健康四川行动-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提升我市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水平。2024 年6月以来,市卫健委组织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分批次完成了全市 9 县(市、区)、18 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及9家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场调研)
(县人民医院-现场督导)
(三甲综合医院-现场指导)
(乡镇卫生院-现场质控)
(疾控中心-现场反馈)
督导组先后深入到各县(市、区)精防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系统、现场提问、电话核实等方式进行,采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形式对患者报卡、档案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工作指标完成情况、随访治疗、社区康复、社会心理服务等方面进行督导考核。
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在管理治疗、长效针剂、医防融合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开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一是要加强社区随访服务人员的能力提升,重视工作质量,确保随访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二是要加强医防融合,提升辖区内发病报告率和规范管理率,严防肇事肇祸事件发生;三是要转换社区康复思路,拓展康复资源,注重项目成效,促进患者早日回归社会;四是要重视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提升项目执行率;五是要丰富健康促进形式,积极拓展多媒体资源,扩大社会影响力。
市疾控局局长唐波指出,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督导组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及时整改,对标市考核指标要求,补短板、强基础,争取将工作做实做细,使我市精神卫生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
此次督导为提升全市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今后,南充精神卫生中心将持续做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积极推动我市精神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南充精神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