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的通知
国中医药综结合函〔2024〕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国家医学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办医政发〔2022〕17号)及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有关安排和要求,进一步推动中西医结合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保障能力,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可从国家中医药局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
附件: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
国家中医药局综合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4年12月4日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标准
一、基本要求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医院)应当为中西医结合诊疗水平全国领先的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在全国有较强的医疗辐射力和影响力,坚持党建引领、守正创新,在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等方面突显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推进建设成为中西医结合疑难危重症诊疗中心、医学科学关键技术攻关中心、高水平医学研究与成果转化中心、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应对与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中心、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和人才进修培训中心、国际交流中心、国家会诊和转诊中心、承担保健任务和帮扶基层中心、改革创新和公益性代表中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诊疗科室设置齐全,中医技术开展广泛,具有丰富的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中西医结合治疗能力和经验。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完善,人才梯队结构合理,满足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的医疗设施、设备和科研平台齐全,能够全方位带动中西医结合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管理能力提升。坚持医院的公益性,认真贯彻落实医改相关工作要求,具备承担重大突发事件救援救治的能力和经验,推动医联体建设,帮扶对口支援医院开展中西医协作,引领和推动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的发展。
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
(二)自本《设置标准》发布前,连续2 年全国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中西医结合类别)位居前5 位者优先考虑。
(三)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试点项目或试点单位。
(四)有独立的中药房,中药饮片库房、调剂室、煎药室设施齐全。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50%。
(五)近 3 年,年均出院病例数≥4 万例;近3 年年均门诊量≥200 万人次,门诊中药饮片使用率≥30%。
(六)国家级专科建设项目≥10 个;全国中医类医院具有影响力的学科(专科)数≥10 个。
二、医疗服务能力
具备完善的中西医结合诊疗体系,不断探索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危重疾病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模式,遴选适宜中西医结合诊疗的病种,制定相应的诊疗指南和方案,建立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控制标准体系,带动提升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水平。
(一)科室设置。按照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科室设置完善。
独立设置并开展中西医结合工作的科室≥30 个: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肾病学科、血液内科、风湿科、老年病科、普通外科、骨伤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心胸外科、血管外科、妇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肛肠科、感染性疾病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针灸科、推拿科、治未病科等。
应设置辅助科室:医学检验科、输血科、超声诊断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药剂科、消毒供应室、营养科、手术室、中药房、病案室等。
(二)诊疗能力。建立重大疑难疾病多学科协作机制,组建高水平中西医协作团队,联合攻关,提升重点专科核心竞争力,重大疑难疾病疗效显著。具备接受省域外乃至全国疑难重症患者转诊至本单位的能力,并能集中全国高水平医疗资源和专家团队,开展中西医结合会诊。具备制定国家级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指南的能力,主持制定国家级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指南、技术标准、专家共识等 3 项以上,其中,中西医结合相关标准制订或修订数量≥2 项。收治并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的病种覆盖疑难危重病种清单(附表 1)70%以上。具有高水平的现代医学诊疗能力和技术,重症床位数占医院病床总数比例≥4%。近3年,三、四级手术占比1≥25%,微创手术占比2≥8%,日间手术占比≥14%。广泛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院内开展中医医疗技术(附表 2)≥50 种;门诊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10%,出院患者使用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70%。
(三)中医护理。广泛开展中医特色护理,采用辨证施护等方法为患者提供个性化中医护理内容,病房开展中医护理技术(附表 3)≥30 项。
(四)中药药事。有独立的中药房,中药库房、调剂室、煎药室设施齐全,中药饮片采购、加工、配送流程规范。积极挖掘整理特色中药疗法,积极开展院内中药制剂的研发、生产和应用,院内中药制剂≥70 种。
(五)质控体系。已建立院内相关病种中西医结合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并担任省级及以上中医质控专业组长单位1项及以上。
三、教学能力
能够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人才进修培训。通过将中医药师承模式和现代化培训模式有效整合,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构建高水平学术平台,推动全国中西医结合学术思想凝练、学术专著出版及学术成果推广,利用现代全媒体平台,积极开展中西医结合知识的公共普及,持续优化提升成为人才培养基地。
(一)教学条件。教学条件符合院校教育和国家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要求,具备图书馆、教学专用多媒体教室、现代化信息培训平台、临床技能培训与考核中心并配备相应的模拟教学设备。
(二)组织管理体系。明确教学相关委员会或教学职能部门。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人员充足,职责明确。
(三)师资队伍结构。医院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数≥300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50 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0 人。
(四)师承教育平台。国家级或省级各类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5 个,其中国家级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5个。
(五)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水平。承担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任务和考核任务,近 3 年中医(含中医全科)专业在培人员≥200人/年(包括参加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在读研究生、委培人员、社会人员)。
(六)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近3 年,接收进修人员≥40人次/年,累计承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和中医药继续教育中西医结合、中医相关项目≥50 项。临床类别医师全员接受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开展西医学习中医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
(七)教学水平。近 5 年,主编行业(规划)教材≥8部,教研室设置规范合理。
四、科研能力
积极利用现代科学理论、技术和方法,推动中西医结合相关科学研究,重点聚焦中西医结合优势病种、疑难危重症的临床研究和特色技术的科研创新,注重科研成果转化和产业开发,推动中医经方验方提炼与优化,开展新药研究与开发。
(一)科技平台标准。
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项:
(1)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国家级研究机构;
(2)国家、省部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重点学科;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
(二)科研项目。近 3 年,累计主持国家级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科研项目≥60 项。
(三)科研成果。近 3 年,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单位发表专业论著累计≥600 篇(中国科学院期刊分区目录中一区杂志论文数量≥20 篇,累计 IF≥200 分);近3 年科技成果转化数量≥3项,国家专利授权数量≥30 项;近5 年,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中西医结合、中医专业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3项。
(四)专业化科研支持平台。为依法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具备开展Ⅰ—Ⅳ期临床试验项目的资质,建立医学实验研究平台、动物实验中心及数据挖掘与项目管理机构。
五、中西医结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具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救治的能力,积极参加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救援救治。
(一)承担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救援救治任务。拥有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具备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救治的能力和经验,积极参加国家重大突发事件救援救治。有协调、指导各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开展突发事件中西医结合救治工作的能力和经验,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确保医疗救援工作迅速、有序、高效。
(二)承担政府任务和社会公益项目情况。承担重要医疗保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义诊、健康扶贫等活动,根据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对口支援工作。
六、医院管理能力
具备改革创新能力,在中西医结合医院发展和建设模式等方面大胆改革创新,医院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向中西医结合工作倾斜。建立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病专科联盟,辐射带动各级医疗机构开展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推广优势病种和特色诊疗项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传统医学有特色的国家开展多层次合作,推进中西医结合事业全球化发展。
(一)建立覆盖全国的中西医结合相关专业的专病专科联盟。已成立至少 3 个中西医结合、中医相关专业的专科专病联盟,并且专科专病联盟成员单位≥50 家,整体覆盖≥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开展远程医疗及互联网医院相关工作。具有远程医疗设备设施及服务能力。定期开展远程咨询、会诊、预约挂号、远程诊断、教育培训等远程医疗服务。推广中西医结合、中医治疗手段,形成中医药培训网络,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250家。提供中西医结合、中医远程医疗服务,已通过互联网医院实现分级诊疗。
(三)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人才培养工作。已与多个国家联合开展中医药研究和交流工作,承担国家级国际合作课题≥1项。拥有相对稳定的境外合作伙伴,开展中医中药服务。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要符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的要求,信息化功能要具备《医院信息平台应用功能指引》的要求,信息技术要符合《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 年版)(试行)》的要求,数据上报要符合国家和行业数据管理相关要求;积极推进医院电子病历和信息平台建设;医院电子病历建设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及以上要求;信息平台建设达到“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及以上要求;医院核心业务系统达到“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三级及以上要求,使用国产密码对核心数据进行加密保护。
(五)开展中医优势病种和临床路径管理。医院开展中医优势病种管理,中西医结合、中医优势病种数量≥80 种,牵头制定国家或区域内相关病种指南、标准、技术规范、专家共识等≥3 项;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中西医结合、中医临床路径病种数量≥40 种。
附表:
1.疑难危重病种清单
2.中医医疗技术目录
3.护理人员中医技术目录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