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国看房给押金,不签约能退吗

文摘   2024-08-06 11:58   韩国  

在韩国通过不动产中介看房之前,有时会收押金。中介说的是收押金是为了不给别人看房子,实际上是担心租户看完不签约。这种押金叫“假定金(가계약금)”,其实不是法律上的术语。从前面加上的“假”字也能看出,这跟民法上的定金有本质上的区别。但中介会把这押金当成定金,租户看房之后不签约就不会退押金。中介的做法对不对呢?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通常,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一方向另一方交付金钱或物件作为定金或押金。此时双方没有其他的约定,交付方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收取方就不用退还收取的金钱或物件。但是,当事人在交付与收取金钱或物件时,并没有具体约定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就不会适用前述的规定。因此,租户在看房之前并没有先讨论租房的条件,反悔时有权要回押金。





不过即便如此,租户在看房之前交付押金时,向对方承诺“支付押金的一方在没有履行义务时放弃押金”等内容,就没有权利跟对方要回押金。因此在实践中,能不能要回押金的问题应当仔细确认双方在看房之前都聊了什么,交付押金的时候有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然后还要考虑维权的成本与押金的金额,才能确认要回押金的可能性及较为现实的解决方案。



原文作者:高兴奎 韩国律师
编辑整理:金   毅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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