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在韩国被抓,第二阶段会怎样

文摘   2024-08-12 10:15   韩国  
上周讲了在韩国突然被抓的第一阶段(点击此处阅读原文),今天继续讲第二阶段的进程。如果在第一阶段被批捕了,剩余的进行要以拘留的状态下走完。要是对批捕的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拘束适否审(구속적부심)”。但申请之后成功的概率不到10%,需要谨慎考虑后再申请。案件到了法院阶段也可以申请保释,符合条件的被告人可以以释放的状态下受审。




批捕之后,嫌疑人从警察局的留置场转移到看守所。看守所虽然看似像监狱,但看守所只是关押未决犯(미결수)及短期服刑人员。警方侦查结束后将案卷移交到检察厅。检察厅受理案子后向嫌疑人及其律师通知案件号。接着检察厅会对嫌疑人做一次以上的调查,嫌疑人会被押送到检察官的办公室接受调查。此时律师有权利陪同嫌疑人,调查结束之后嫌疑人又会被拘押到看守所。




检察厅警察调查认定嫌疑人的罪行,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简称‘起诉’)。提起公诉后,嫌疑人的地位变更为被告人。被告人在被起诉之后依然在看守所接受审理,从起诉日期开始最长可以关押6个月的时间。记住,审理阶段的最长关押时间从起诉日期开始计算,即起诉之后的6个月内会受到一审判决。不过有新的案子合并到原先的审理时,实际上的审理期限可能会延长。


原文作者:李惠娟 韩国律师
编辑整理:金   毅 中国律师
咨询预约:02-6250-0160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