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韩国一审判决,抗诉会不好吗?

文摘   2024-07-19 12:02   韩国  
不服韩国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被告人可以提出抗诉。但很多人担心抗诉了会有不好的结果。如果只是被告人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不会加重处罚。只有检察厅也抗诉,或只有检察厅抗诉的时候,对被告人可能有不好的结果。另外,检察厅抗诉也有对被告人有利的情形。所以本期内容的知识点值得参考,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好好考虑要不要抗诉。




韩国《刑事诉讼法》第368条规定,对于被告人抗诉的案件和为被告人抗诉的案件,不得判处比原审判决更重的刑。这个用专业术语叫做“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불이익변경 금지원칙)”,但不是所有的案子都会适用“不利益变更禁止原则”。如果检察厅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与被告人一起提起了抗诉,或只有检察厅提起抗诉,此时二审可以判处比一审更严重的处罚。




所以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提起抗诉。如果被告人自己提出抗诉,二审法官不会判处更严重的处罚。但不提出抗诉,却由检察厅提起了抗诉,那就有可能在二审中得到更重的处罚。虽然被告人提起抗诉后,检察厅也有可能提起抗诉,但不用过于担心。抗诉之后的二审流程是争取从轻处罚,或扭转一审判决的机会,应当把精力放在如何打好二审,努力准备好二审的辩论。


原文作者:任斗炫 韩国律师
编辑整理:金   毅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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