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要开庭了,韩国律师不写意见书

文摘   2024-09-10 09:02   韩国  

在韩国的法律程序中,律师一般会在开庭之前向法庭提交律师意见书。但这是法律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如果有变数就不会提交律师意见书。甚至有些时候快要开庭了,律师不仅没有写意见书,也无法向当事人及其家属告知具体的应对方案。所以有些当事人和家属,在没有了解清楚原因的情况下,就对自己的律师提出质疑。甚至听完了理由还说“律师收钱不办事”,与律师形成尴尬的关系。





律师不写意见书,肯定是有理由的。律师写意见书不仅参考检察厅的公诉状,以及当事人的说法,更重要的是要阅览侦查机关准备的证据材料。如果没有阅览证据材料就写完律师意见书,内容可能会“漏洞百出”。这样的律师意见书不仅帮不到当事人,有时反而会损害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律师都是阅完证据材料才会开始写意见书。充分看完证据材料,才能写好对当事人有帮助的意见书。





正常情况下,法院会指定开庭之前的日期让律师复印证据材料。但有时指定复印的日期临近开庭时间,或者晚于开庭时间。由于律师不能自由选择复印的时间,只能推迟法院的开庭审理日程。这种情况下法院都会同意延期开庭,要不然被告人无法充分保障防御权。这就是临近开庭,律师依然不写意见书的原因。说白了不是不写,而是没法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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