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增强群众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11月28日,阎良法院“法苑 青语”普法宣讲团深入阎良区关山街道苏赵村、康桥村开展宪法宣传周送法进乡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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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宪法,但是具体讲的什么不清楚?”“我只知道宪法的法律地位最高,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国旗、国徽、国歌是宪法里面规定的......”在街道、田间大家围在一起打开了话匣子。
“其实从我们每个人出生的那刻起,宪法便开始保护我们了,比如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后我们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宣讲团的青年干警以“宪法和我们的一生有什么关系?”为条线,向现场群众深入浅出的讲解了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享有的平等权、受教育权、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内容。
同时,法院干警为现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法律咨询、个性化的维权指导建议、现场答疑解惑等法律服务,对群众提出的生产生活过程中遇到的种子质量问题、售后保障、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网络电信诈骗等问题逐一解答,活动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现场向来往群众发放《小案例大法律》、防范电信诈骗等普法宣传资料,帮助群众充分认识知法、学法、懂法、用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大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下一步,阎良法院将以宪法宣传周为契机,以“法苑 青语”普法宣讲团为抓手,持续开展宪法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普法活动,共同推动宪法知识的普及与法治精神的传承,促进全民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为推进法治阎良建设贡献阎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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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马笑啸
责编 | 李明轩
编辑 | 焦金转 任思璐
供稿 | 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