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家蛋糕店被同一人举报,蛋糕上放鲜花违法?

政务   2024-12-14 07:00   陕西  

近年来

许多蛋糕店为了追求美观和创意

会使用鲜花、羽毛等装饰品来装饰蛋糕

但近日,20多家蛋糕店因此被举报

引发网友热议

据媒体报道

近日,长沙20多家蛋糕店遭遇了一名张姓男子的投诉举报。张某在这些店铺内购买了装饰有鲜花的蛋糕,随后向市监部门举报,称这些蛋糕上点缀了不可食用的物品,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某商家制作的鲜花蛋糕

一些商家为了避免麻烦选择了妥协,甚至支付了一定金额给张某。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蛋糕上的配饰物要符合食品相关产品的要求,并且标注不可食用的提醒,尽到商家的提醒义务。

涉事的张某否认自己是“职业打假人,声称自己只是合理合法地维护个人权益。

      

对此

有网友认为商家是遭遇了“碰瓷式”维权

也有网友指出

在蛋糕上放装饰物确实不卫生

        

那么

蛋糕上到底能不能装饰鲜花?

举报者张某的行为是否为合理维权?

“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蛋糕上能不能装饰鲜花?

   

《裱花蛋糕》国标起草单位的食品安全经理吴瑞东表示,可食用鲜花直接装饰在蛋糕上就没问题,目前业内常用的重瓣红玫瑰、关山樱花两种花属于国家食品原料数据库中的原料,可用于食品生产。如果鲜花品种不在食品原料目录,就不可食用,用它装饰时需要用食品级的隔离托或隔离管与蛋糕隔离开,并提示不可食用,不然有违规风险。


     


举报者张某的行为是否为合理维权?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李泽瑞律师介绍,首先要理解“消费者”“职业打假人”这两个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职业打假人”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是指经常“知假买假”并据此消费索赔的行为人,主观动机并非是出于生活消费需要,而是为了牟利,是特殊形式的经营者。

认定是否为“职业打假”应当综合案件全部情况来判断,常见的判断标准有:举报人是否符合正常消费习惯;举报人过往是否具有打假维权牟利行为;举报人维权真实目的是什么等。

根据目前报道中透露的信息来看,张某熟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且蛋糕上放置鲜花是可以在购买时直接辨别的,可以初步推断张某购买蛋糕时应明知产品问题,但仍要购买,经营者不存在“消费欺诈”。另外,张某在市区20多家蛋糕店采购相同款式蛋糕,显然不符合一般人正常消费习惯,具有职业打假人的特点


  


“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

   

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知假买假”问题进行了明确,即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并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仅支持食品、药品未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部分的赔偿主张,对于“知假买假”且超出正常生活消费需要的加购部分不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计算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


       


     

来源:央广网、潇湘晨报等,尚法昆山

阎良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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