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文摘   2024-06-16 16:25   河南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畅通生命通道”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全员必学!

1.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没有受到威胁、没有危险、危害、损失。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伤害,不存在危险、危害的隐患, 是免除了不可接受的损害风险的状态。安全是在人类生产过程中,将系统的运行状态对人类的生命、财产、环境可能产生的损害控制在人类能接受水平以下的状态。



2. 什么叫事故?


答:事故是指人们在有目的地进行生产劳动中突然发生意外事件,迫使生产暂时停止或人员受到伤害。事故是生产实践异常的突变。



3.什么是劳动保护?


答:劳动保护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采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消除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不良条件和行为,防止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其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作时间与休假制度。



4.什么是全员安全责任制?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5.为什么要进行安全培训?


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6.为什么要持证上岗?


答: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7. 为什么要佩戴劳保用品?


答: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新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



8.机械伤人的原因有哪些?


答:1、机械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2、使用过程中防护不周,无防护设施;3、安全操作规定不完善和安全教育不够。



9.施工现场发生火情该如何处理?


答:施工现场电气发生火情时,应先切断电源,使用砂土,二氧化碳,“1211”或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得用水和泡沫灭火器进行。



10.发生触电事故如何处理?


答: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竭力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以案为鉴 守法在心

案情简介

2021年4月13日,某燃料公司液化气充装站内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调查发现,该公司充装站将2#罐液化石油气及5#罐下部管道残液倒入5#罐内,充装站站长周某某明知罐体内含氧量不足,仍违反《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在未通风、检测、未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擅自冒险违章进入残液罐中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进罐救援人员缺乏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在未做好安全防护的情况下盲目救人,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以案普法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撤职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投稿:西南非公司安全环保部

素材编辑:张洁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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