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尚祯
01
庞泉打来电话的时候,季如兰正在火锅店里跟配菜小哥拼杀。
她双手叉腰,身体不断前倾,说话时手不停地拍桌,拍完了立即叉回腰间。
她声大如锣,每一声都振聋发聩。使得整个火锅店全部的食客侧目。只听见食材在滚沸的汤料中“咕嘟咕嘟”翻滚冒泡。
小哥坚称,菜是齐了的,是季如兰记错了。季如兰说她明明点了两份土豆片,末了却发现少了一份。反正菜都吃光了,碗碟也有人中途来收拾过一次,无凭无据的,自然是随小哥抵赖了。
本来一份土豆片才三块钱,小哥承认了也就算了,偏偏死不承认,还百般狡辩,搞得像她存心要讹诈他们三块钱似的。
季如兰知道,这是一场必须作战到底的战役。因为事情已经闹大了,至少上百双眼睛在盯着他们,盯着这一盘小小的土豆片,盯着这三块钱。
电话就是这时候响起来的。她掏出手机一看,是庞泉。
她想接,又怕在这万分紧要的关头,一个电话会瞬间戳破她的气势,暴露她的脆弱,导致她吃败仗。就好比气球被针尖触碰了一下,会瞬间泄气或爆炸。
季如兰掐断了电话。
季如兰说:“调监控,看看你到底给我上了几份土豆。要是一份,你给我公开道歉,要是两份,我把火锅汤底喝了。”
一个厨师模样的人走来,说,为一份土豆片调监控,不值得。我们退你三块钱。
季如兰不干。季如兰说,你们什么意思?我缺那三块钱吗?我缺你们一个态度!
因为这份土豆片,季如兰最终失约了。她赶到民政局的时候已经快五点钟了,远远地看见庞泉气冲冲地上了车,发动了车子。
季如兰赶紧冲上去,拍车窗。车窗缓缓摇下去,她看到了副驾驶座上一脸骚气的常艳玲。
季如兰愤怒了,她怒视着庞泉,一言不发。她想不通为什么离个婚她都要来?她怎么就急成了这样?
庞泉无视这一点,他愤愤道:“你怎么回事,约好的两点,这都几点了?从上半年拖到现在,你怎么这么能拖?你是不是不打算离了?”
庞泉的嘴像机关枪一样嗒嗒嗒向外发射子弹。烈日当头,季如兰就这么勾着身,把脸对着车窗,任凭庞泉的唾沫星子喷洒在她的脸上。
而副驾驶座上的女人,正在极力掩饰她那按捺不住的欢快表情。她的嘴角因掩不住的笑意而微微上扬。她要飞。
最后,庞泉摇上车窗:“明天上午9点,我去家里接你。”
02
庞泉来接季如兰。
庞泉一进门就软着脸,和前一天的表情判若两人,对季如兰柔声细语:“对不起啊如兰,昨天她非要跟着,我也没办法。我也不想对你那个态度,可是她在,我不得演着点啊!”
“是不是婚一离,她就会立刻拿钱?她的话作不作数?”季如兰哽咽。
“作数作数!她已经把钱都准备好了,只要看到离婚证,立马把钱打到我公司账户。”
庞泉的语气是急切的,眼神是殷切的,对钱的渴望是迫切的。
可是季如兰的眼神里似乎充满了怀疑,不知道她是不信他,还是不信那个女人。
总之她犹豫,她拖拉,她以各种借口把离婚的日程一改再改。比如来了大姨妈肚子疼,比如来了真的大姨妈和大姨父她要招待,比如火锅店少给了她一碟土豆片还死不承认。
扑通一声,庞泉跪下来。他竖起三根手指头,对季如兰发誓:“如兰,我不能没有公司。公司是我的心血。没有公司,我就什么都没有了!我求求你,把婚离了吧!我保证,等公司度过难关,我立马跟你把证领回来。我要是骗你,我庞泉不得好死,天打五雷轰!”
晴空万里,并没有惊天炸雷。
季如兰有些黯然,又有些吃力地说:“那行吧!离吧!”
车子在民政局停下,季如兰下了车,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门口等候的常艳玲。
不,应该叫常贱人。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一个如此厚颜无耻的女人。吃相实在太难看了。
常艳玲迎上来,对庞泉说:“我可等候你们多时啦!”
手续很快办完了。当初为了挽救公司,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只剩下目前季如兰居住的这套两居室,这当然毫无疑问是留给季如兰了。所以没有在财产分割这一项瞎耽误。倒也利索。
出了民政局,常贱人的手就挽上了庞泉的胳膊。那得意的姿态仿佛她已经是大婆。
季如兰的心是破碎的,脸是垮塌的,步子是沉重的。她立在原地,看着那辆车渐行渐远,正午的阳光刺得她眼睛疼。
03
火锅店里,上次的小哥哈着腰跟季如兰道歉。
他承认上次是他弄错了。这次他自掏腰包送季如兰三份土豆片。其实也才九块钱,不过好歹也算季如兰打了胜仗。
不过季如兰没有要。因为她上次吃过了发现土豆片的口感并不好。她不爱吃。她说,算了拿回去吧,我心领了。
这时,火锅店老板郑喜过来了。
上次季如兰在店里扯皮时,他刚好不在。回来听说了这个事,今天见着人才知道是她。郑喜说:“你还好吧!”
他每次都要问她一句你还好吧?尽管很多时候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异常症状表明她不好。
她说她上次也是喝多了,心情不好,才会为了一份土豆片跟小哥较真儿,怪不好意思的。他说没事儿。她说她离了。他说哦。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剩下一件事:吃!
羊肉卷,午餐肉,牛百叶,三文鱼片,豆腐,鸭血,海带……
一锅炖煮得火辣呛鼻的美味,一锅有荤有素满足了绝大多数人味蕾的食材,足以扫去一切人世间的烦恼。热气中透着辣,脑子里充斥着辣,讲话嘴里冒着辣,人与人的交谈也变得豪气火辣。这一辣,便辣出了汗。衣服湿了,脸湿了,眼湿了。
庞泉第一次提出通过离婚来获得一笔挽救公司的资金时,季如兰就来到这家火锅店。她买了一瓶二锅头,一个人自斟自饮。也许因为火锅太辣,就像这次这样被辣分子刺激了神经和泪腺,不自觉地流下了眼泪;也许是单纯因为伤心,谁知道呢。
她边哭边喝边吃肉,郑喜就走过来,递给她一包纸巾,说:“你还好吧!”
泪眼朦胧中,她看到了一张温柔和蔼的面孔。
她觉得特别特别眼熟,脑海中快速地搜索,忽而灵光一闪,是郑喜!
她当初跟他在一个公司待过。太久远了,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了。后来她辞了职,嫁了人,跟他再没有联系过,想不到在这样的情境下遇见。
这之后,她就经常来这儿,她爱吃火锅,他火锅又做的不错。
从第一次庞泉跟她提离婚到如今落了实锤,她已经来他这儿吃了有十几次了。
季如兰吃完了,喝够了,打了一个大大的饱隔。
她自己都闻得见从喉咙里散发出来的馊味儿。
她说走了,便摇摇晃晃向外走去。郑喜追上来,说:“你都醉成这样了,还怎么回去?我送你。”
他非要送她,于是,送了。到楼下,他非要送她上楼。于是,上了。上楼后,他非要再进去坐坐,于是,进了。
最后,他不走了。
季如兰这时候已有三分清醒了。她撵他走。她说虽然她跟庞泉离了。不过只是权宜之计。至于怎么个权宜法,她没有明说。总之,她跟庞泉还是要复婚的。
郑喜说:“如兰,你信我一句话,凡是能离掉的婚,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值得留恋。与其把破裂的婚姻再缝合起来,不如重新开始一段新感情。”
郑喜说完,没等季如兰再赶他,自己走了。
04
庞泉的公司很快又风生水起地开了张,据说常艳玲投入了大量的资金。
其实常家人是反对的。与其投入那么多资金去救一个半死不活的公司,还不如拿这笔钱去发展壮大自己的队伍。
但是拗不过常艳玲的坚持。
常艳玲这么执着地要在庞泉身上下功夫是有原因的。因为常艳玲怀孕了,孩子的生父不愿意和她结婚,嫌她患有严重的癫痫。可也正因为身体不好,常艳玲特别想趁着还年轻,留下这个孩子,急需男人顶包的她,就挑中了庞泉。
而且庞泉现在虽然垮了,但毕竟曾经辉煌过,有她做后盾,他东山再起的机会还是很大的。这对常艳玲来说,也算是一笔前景不错的投资。
当然,常艳玲患有癫痫病的事,知道的人并不多。包括庞泉,也被蒙在鼓里。
但季如兰知道。
季如兰有个发小是妇科医生,正好接诊过常艳玲,对她印象深刻。当时常艳玲是由另一个男人陪同去医院的,查出身孕后,常艳玲紧张地咨询自己的癫痫病对胎儿会不会有影响。稍后发小去医技楼拿点东西,发现常艳玲还一个人坐在门诊大厅外的长椅上发呆,眼睛有点肿,好像哭过,那个男人早已不见踪影。
季如兰离婚后不久,发小陪她逛街解闷时,恰巧和常艳玲擦肩而过。发小当时就回头望了常艳玲好几眼,转脸向季如兰唏嘘:命运还是公平的啊,你看那女的好好一个白富美,却有严重的癫痫。这病有遗传机率的,只能希望她肚子里的孩子好运了。
发小并不知道常艳玲和季如兰的关系。
季如兰愣了好半天。
她不知道要不要把常艳玲的病告诉庞泉,也不知道要不要提醒他,常艳玲肚子里的孩子,很有可能不是他的。
庞泉再约季如兰见面已是隔了足足一个多月了。这期间季如兰找过他,还不止一次,他都借故推脱了。
后来季如兰找到他公司,他没办法,只得跟季如兰说:有事我们回家说。
家?哪儿还有家?房子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判给了季如兰。所以他再次进门的时候,季如兰以宾客之礼相待。她给他泡茶,拿烟缸。这烟缸,郑喜用过。给他泡的茶,郑喜也喝过。
庞泉扭扭捏捏,一句话就能整明白的意思,他磕磕巴巴愣是说了三个小时。他的意思是,如兰你以后能不能别去我公司了。公司常艳玲投的钱,她现在已经是大股东了。你去了叫她看见了影响不好。
“哦,这样啊。那,我们复婚的事儿?你当初说,等公司度过了难关,就……”
庞泉又开始磕磕巴巴,好像舌头给人钳去了半截。他最后的意思是,如兰你看这个事儿,咱能不能这么办。我给你一笔钱,咱们的事儿,先缓一缓……
季如兰眼睛看向窗外,嘴角冷淡地向上一斜,哼一声,道:“缓,缓到猴年马月?”然后她一回转,眼睛里泪光闪烁。她说:“别缓了庞泉,公司是你的心血我知道。既然有人比我更能帮到你,我也不为难你了。你给我50万吧,以后我不会再找你了。”
庞泉如获大赦,连连点头。最后还不忘假惺惺地挤出两滴眼泪来表示他对她的不忍。
季如兰不怕这笔钱他不给。夫妻这么多年,他公司里那些违规的、暗箱操作的烂事儿她比谁都清楚。即便他不主动提出花钱买断他们俩的情分,她也会提钱。好在他识相,没有等她先提。
只是,看着庞泉匆匆离去的背影,她多少有些同情他。
如果他真兑现自己的承诺,提出跟她复婚,她其实也不会同意。因为她已经想明白了郑喜的话,的确,能够被当作筹码卖掉的婚姻,还有什么继续的意义和必要呢?但她会把常艳玲患有癫痫的事以及她怀孕的具体时间告诉他。由他自己判断孩子是不是他的,并决定在未来要不要跟这女人保持长久关系。
现在,他选择背信弃义,跟她一刀两断,那么她也没有必要跟他废话了。
他将来面对患癫痫的妻子焦头烂额也好;他顶着绿帽子替别人养孩子也好;那孩子还有可能遗传他妈妈的癫痫也好;他知道真相后必然和常艳玲撕逼到家无宁日也好;以常艳玲的心性两人恐怕会鱼死网破两败俱伤也好……那都是他自个儿的事了。
他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
05
庞泉大婚那天,季如兰去郑喜那儿吃火锅。
郑喜说:“你不是刚做了手术吗?别老吃火锅。”
季如兰辣得眼泪飞溅,两只手直往嘴里扇风。还是那个跟季如兰因为一碟土豆片而僵上的小哥给季如兰拿的冰水。
郑喜道:“别整这么冰的,拿温水。”
季如兰做的是流产手术,就在她跟庞泉彻底了断之后,她身体突然不适,头晕,呕吐,检查发现她居然也有了身孕。她其实有很长一段儿没来大姨妈了,只不过以为是情绪不好内分泌失调引起的,没怎么在意。
郑喜和发小都劝她去和庞泉把话说开,庞泉在这种情形下,肯定会扔掉常艳玲那个烂摊子,回到季如兰身边的。
可季如兰想都没想就拒绝了,并且毫不犹豫地去流了产。
说不心疼肚子里的血脉是假的,可是她无论如何不能生下来,那对孩子,对她,都不公平。
更不可能以此为筹码抢夺庞泉。一个烂男人而已,有什么好抢的。
吃掉最后一口毛肚,季如兰对郑喜说:“走,咱们去唱歌!”
郑喜不解:“唱歌,为什么?”
“因为高兴!”季如兰抹嘴,起身。
她是真的高兴,那种悟通了看透了后的高兴。
那种终于把不堪的过去打结后重新出发的高兴。
那种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的嘎嘣爽脆两不相干的高兴。
她惟一做得不够利落的事是,她把胎儿的B超单保存了——庞泉不会永远不知道真相,总有一天他会来找她,涕泪交零地忏悔他喜当爹的愚蠢和抛弃糟糠的绝情。那时候她会把这张单子往他面前一拍,往他血肉模糊的伤口上再扎一刀。
没有什么不忍的,就像他抛弃她的时候,也并没有丝毫不忍。
她想他那刻的表情一定会很好看。特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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