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的精神,不断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升德育的实效和水平,进一步建设优良校风,经研究,决定自2023-2024学年度起举行“校园之星”评选活动。通过活动,拟推选出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树立学生典范,弘扬校园正能量。让学生学有楷模,赶有目标,在全校形成“鼓励个性发展,不断追求卓越”的良好氛围。每年拟评选出“仁爱之星”“服务之星”“劳动之星”“诚信之星”“学习之星”“宏志之星”“科技之星”“文学之星”“才艺之星”“运动之星”等校园之星学生,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敬孺之星”。 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学校将举行隆重颁奖仪式,为其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学金。进入每个项目的校级候选人但未获得“校园之星”者,颁发“校园之星”提名奖证书。目前,经过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初选,确定以下同学为候选人参加“校园之星”的最终评选。现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组织全校学生进行投票,在票选基础上,由学校评选领导小组评议,确定“校园之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