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出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条例》统筹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思维、全域统筹,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是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船舶污染防治领域的重要里程碑。
《条例》着眼于干支联动、流域治理,坚持干支协同、区域一体,适用范围扩展到重庆市整个行政区域,成为首部适用范围覆盖整个省级行政区域全域的船舶污染防治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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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咨询研究一部
撰稿:郭玉娟
美编:杜金香
审核:李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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