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随后的督办协商会上,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汇报了提案办理情况,与会政协委员发表意见,对提案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光华指出,学校作为“校园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主体作用,严把采购、加工、供餐等关键环节。教育、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要强化督查指导,会同学校定期开展风险排查,持续规范招标采购,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切实推进问题整改。要持续放大提案办理成效,继续开展好“校园餐”管理“百校行”等活动,让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同题共答,共同把提案办得更好,把“校园餐”整治落得更实,让学生和家长切实感受到秋学期比春学期的“校园餐”营养配置更均衡、口感更出色,交上一份让市委市政府放心、家长学生满意的答卷。
来源 | 泰州日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