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三十而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庭成长史

政务   2024-11-06 09:09   上海  



三十而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庭成长史


审结全国首例涉及假冒他人署名的著作权纠纷案、首例确认驰名商标案、首例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全国率先探索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模式,率先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上海中心合作开展涉外争议的诉调对接……


1994年2月15日,上海市高、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成立,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从此迈上专业化之路。30年筚路蓝缕,30年守正创新,上海全市法院破浪前行、奋楫争先,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培养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全国优秀法官等19人次,审理的案件入选指导性案例、公报案例等106件,收获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金奖(中国)保护奖等诸多荣誉,书写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浓墨重彩的“上海答卷”。


应运而生的首个知产庭


时间回到30年前,召开新闻发布会的那个下午。

“知产庭庭长由法院副院长兼任,这意味着什么?”上海高、中级人民法院知产庭成立新闻发布会刚刚结束,时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首任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李国光会见了时任美国驻沪总领事。一碰面,总领事最关注的问题之一竟是庭长的人选问题。

“意味着上海法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重视。”李国光回答。他向总领事简要介绍了知产庭的工作计划,总领事连连称赞:“上海是真正保护知识产权的!”

为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保障改革开放大局。当时,我国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等一系列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完成了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国内立法,同时在北京、上海等地探索建立专门的知产庭,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一开始,上海高院知产庭的起步并不容易。筹备期间,李国光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组建审判团队。然而,知识产权审判在专业化方面要求很高,不仅法官,就连书记员都很难找。上海高院党组几经研究,确定了有海外留学经历的、时任研究室副主任吕国强担任副庭长,并从其他业务部门选拔法律功底扎实的法官、书记员,设立了知产庭的第一个合议庭。

知产庭集中审理原本分散在民庭、经济庭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成立之初,案件数量并不多,法官们花了不少时间在调查研究上,然而经调研了解到,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并不理想,很多人甚至连知识产权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办一个案子,就要树一个标准,要树在法院系统里,也要树在人民群众心中。”李国光认为。

没多久,广受社会关注的“safe-guard舒肤佳”驰名商标案二审诉至上海高院。该案中,被告在明知“safe-guard舒肤佳”商标已经享誉全国的情况下,仍然申请注册了safeguard.com.cn域名,被商标权利人提起诉讼,并主张确认“safeguard舒肤佳”为驰名商标。

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与管理工作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法院能否认定涉案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合议庭认真查阅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发现法院有权在具体案件审判中认定是否构成驰名商标是国际通行做法,于是结合在案证据,作出了全国法院确认驰名商标的首个判决。


宣判前一天,该案审判长吕国强几乎整夜没合眼。他一遍又一遍地修改裁判文书,到了第二天宣判前,还在斟酌判决书的个别文字和标点符号,力争对驰名商标的认定理由和标准等作出精准阐述。

时间总是奖励辛苦付出的人。该案宣判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时,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从“三合一”到涉外纠纷诉调对接


已经退休的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知产庭首任庭长徐亚丽,至今还保存着一张老照片:昏暗的厂房里整齐地排列着几台大型生产车床,身穿灰色制服的女法官仔细观察着操作流程。这是1995年,她审理假冒“飞鹰”商标案进行调查取证时的照片。


图①:1995年,浦东新区法院知产庭首任庭长徐亚丽在审理假冒“飞鹰”商标案过程中,对厂家进行调查。


当时,浦东新区法院接连受理了3起涉及“飞鹰”商标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在该院知产庭、行政庭、刑庭的密切配合下,案件依法及时审结。由于正值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关键时期,法院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国际反响,被多家国外媒体报道。

然而,案件审理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也引起了浦东新区法院的注意,比如刑庭、行政庭法官对知识产权了解不足,由不同审判庭分别审理可能增加当事人诉累等。为此,1996年6月,经上海高院批准,浦东新区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由知产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合一”审判模式,被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郑成思教授称为“浦东模式”。

“三合一”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要产生“1﹢1﹢1>3”的效应。该模式运行后不久,徐亚丽就承办了一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她研究相关司法判例后发现,之前刑事法官审理这类案件时很少使用罚金刑。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中,使用罚金刑对知识产权侵权人震慑作用更大,该案在判处主刑的情况下,并处罚金20万元。

“知识产权审判应该更多地考虑知识产权的价值,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徐亚丽不禁感慨。

30年改革发展,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逐渐在全国范围内推广。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提出“研究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2014年,上海三级法院全面实行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理“三合一”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三合一”工作。

这样的“超前”探索,在上海法院还有很多。

为解决困扰知识产权维权的取证难、赔偿难等问题,1997年,上海高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审判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的侵权获利都难以完全准确确认时,赔偿金额最高可确定为人民币50万元。该做法后来相继被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采纳,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定赔偿”制度。

针对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等特点,上海高院聘请了10余位著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和科技专家,担任上海三级法院咨询专家与人民陪审员。这一举措在法学界产生了广泛影响,部分人大代表专门提出议案,要求在全国法院推广。

一直在改革、一直在创新、一直在突破,很多人好奇上海法院是如何做到的?“我们对法治有着坚定的信仰,我们将知识产权审判当作一份事业在追求。”在30年的传承发展中,这句话被知产法官们反复提及。


将知产审判融入发展大局


2010年3月,距离上海世博会开幕还有一个多月,世博园区内场馆相继竣工,配套设施基本建成,布展工作进入了冲刺阶段。一纸诉状却到了法院。

专利权人王某认为,某国馆的建筑与他的“高架立体建筑物”发明专利十分相似,于是将某国馆及承建方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开馆在即,宾客将至。如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快解决纠纷,使全世界瞩目的上海世博会的举办不受影响,这是对上海知产法官们的考验。

考虑到场馆正在施工中,随时有证据灭失的风险,为查明技术事实,审理该案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前往场馆进行证据保全,并根据勘验结果,认定某国馆建筑物内的房间均设置在坡道表面,未延及坡道四周,与王某专利权利要求的对应技术特征——“空间支架四周空间及表面设置有若干房屋单元”既不相同也不等同,一审作出不侵权判决。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上海高院二审维持原判。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双方均服判息诉。该案入选2010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上海一直是国家战略集中承载地。将审判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实施和全市重点工作,是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职责之一。

2014年12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集中管辖全市一审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原本由上海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二审知识产权案件,为科创中心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十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坚持严格保护、平等保护、高效保护原则,着力构建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技术鉴定“四位一体”的技术事实查明制度体系,推动形成有利于纠纷及时有效解决的案件裁判机制。

2022年,为进一步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深入落实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相关要求,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上海高院将原先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集中管辖调整为属地管辖,积极打造保障有力、各具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

一纲举而千目张。青浦区人民法院依托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并与区检察院等合作,推出“知识产权保障进博会十二条举措”,护航进博会越办越好。


图②:2022年11月,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青浦区法院法官进驻进博会展馆,为中外人士提供咨询、立案、解纷等诉讼服务。


闵行区人民法院积极服务“大零号湾”发展,推动闵行区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平台建设。

松江区人民法院立足松江“上海科技影都”的定位,会同区文旅局、华东政法大学等,成立“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松江)基地”。


图③:2023年6月11日,松江区委宣传部、松江区法院、松江区文化旅游局,会同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市广播影视制作业协会组建的影视产业知识产权应用与保护(松江)基地举行揭牌仪式。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据统计,管辖调整后截至目前,上海各区法院充分发挥属地管辖优势,积极回应辖区内创新主体需求,已开展调研走访、讲座培训等司法服务保障活动200余次。


培育知产审判“新质生产力”


2020年,对于徐汇区人民法院知产庭而言,是艰难的一年。堆满卷宗的办公室,不够用的审判法庭,还有无数等待制作的裁判文书,法官和法官助理加班加点几乎成为常态。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的爆发式增长。

“这类案件具有类型化特点。原告诉讼请求不清晰,被告商户遍布全国各地送达难,电商平台商品数据递交不及时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的质效。”徐汇区法院副庭长王贞回忆,“那时候,我们常常为原告提供了商家的注册地或户籍地,却往往因查无此人、退信频发而苦恼。”

数字化为“破局”提供了新思路。当时,上海法院正在大力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徐汇区法院以此为契机,选取涉电商平台案件为试点,通过要素立案、电子送达、微法庭异步审理、文书智能辅助生成等方式,努力实现审判方式改革与审判质效提升的双赢。

徐汇区法院还成立了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专班及示范团队,制定了异步审理、电子送达和全流程网上办案等多项实施细则。在攻坚的关键时刻,元旦当天,大家还在工作群里讨论着模块完善细节。


2021年2月1日,徐汇区法院召开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宣介会。


据统计,推行全流程网上办案后,徐汇区法院知产庭人均月结案上升至53件,年均增长率约达16.4%。

与此同时,来自当事人和代理律师的反馈也令人振奋。2021年2月9日,首例“要素式”立案完成后,律师袁源第一时间点赞:“要素式立案帮助我们理清了思路,节省了时间。”2月23日,首例“微法庭”异步调解顺利完成,原告代理律师吴昊向承办法官发来感谢:“不用专程去法院,利用零碎时间在手机上操作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实在是太方便了!”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更迭,数字经济新业态蓬勃发展,如何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审判“新质生产力”,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高质量发展?数字化只是上海法院迈出的第一步。

坚持专业化,普陀区人民法院成立中以(上海)创新园知识产权巡回审判站,揭牌“涉外知识产权法治研究与创新(普陀)基地”,通过编写《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论丛》、举办“数字﹢知识产权”论坛等方式,准确把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切实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系统化,杨浦区人民法院升级完善“杨小知工作室”,打造案例堂、法研社、普法馆、联动圈、治理所“五位一体”工作机制,从前端、诉前、诉中、末端及监管五个维度着力,开展闭环治理新模式。截至目前,已指导相关互联网平台建成完善的公众评审机制。


杨浦区法院依托“杨小知”虚拟法官形象,创新普法手段,开展多样化普法宣传活动。


新时代新征程,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30周年之际,上海法院如何注入新动能,开创新局面?

2024年5月,上海高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围绕强化创新成果保护、积极探索新类型生产要素保护、加强涉平台知识产权审判等,提出12项具体举措。8月,在上海高院召开的第五次数字法院推进会上,作为“要素式”复杂应用场景代表,“知识产权类案一站式智能审判助手”被展示在台前。

“上海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现代化,为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城市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海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贾宇表示。


来源丨人民法院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庭

记者:郭燕

责任编辑:张巧雨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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