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 8人被终生禁驾!

政务   2024-12-11 06:41   天津  

11月份,本市又有8名驾驶人因酒驾、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或发生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这些驾驶人除被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外,还依法被吊销驾驶证并列入终生禁驾名单。

本次公布的8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均为男性驾驶人,年龄最大的63岁,年龄最小的22岁。其中,有5人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3人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交通肇事逃逸不仅浪费了救助伤者的宝贵时间,而且严重侵害伤者的生存权益。机动车驾驶人如遇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警,切不可心存侥幸逃离现场。同时,要杜绝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为了自己和他人安全,一定要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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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十五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第八条规定,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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