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 拘留、12分!

政务   2024-12-17 06:41   天津  
为躲避电子警察摄录处罚便使用磁铁号牌贴驾车出行,将车辆号牌的“7”改为“6”,自以为不显眼,其实一上路就触发预警被警方锁定。

近日,南开支队秩序管理大队交警根据系统预警信息,发现一辆小客车号牌尾号存在变造嫌疑,立即展开调查并快速锁定违法驾驶人,并依法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经查,该车号牌尾号为“7”,驾驶人为了自身出行方便,使用数字为“6”的磁铁号牌贴对号牌进行“整容”。

目前,该驾驶人因实施“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交通违法行为,被依法罚款5000元,驾驶证记12分,还将面临相应行政拘留的严重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明”
具有合法性、唯一性
故意遮挡、伪造变造、不按规定悬挂、
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等都是违法行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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