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行动| 超4小时 连续查处!

政务   2024-12-18 06:43   天津  

疲劳驾驶不仅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还影响着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近日,武清交警查处两辆涉嫌疲劳驾驶违法的大货车驾驶人,并对其依法予以了处罚。

近日,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支队杨村大队交警在崔杨公路、翠亨路沿线执勤时,先后发现两辆大货车驾驶人有“疲劳驾驶”违法嫌疑,经进一步检查,两车驾驶人在跨省载运货物途中,为快速将货物运抵武清后好回家休息,均存在“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分别被依法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法律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疲劳驾驶不仅属于违法行为

对驾驶人自身和道路通行安全

带来极大隐患


相关研究显示,疲劳会令人出现视线模糊、腰酸背疼、焦虑、注意力不集中、对周边情况的判断力和确保安全的反应力减弱等现象。
统计数据表明,疲劳驾驶是“两客一危一货”专业运输车辆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且往往后果严重。相对于普通车辆,“两客一危一货”专业运输车辆为追求经济效益,往往更倾向多拉快跑、连续驾驶时间更长,驾驶人更容易出现疲劳驾驶违法。
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请您养成良好的行车习惯,保证充足的停车休息时间,以降低交通事故风险。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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