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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西北民族大学报考点公告
一、接收考生范围
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甘肃省各报考点接收考生范围参见《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第一号)》(见附件1)。
二、网上确认
(一)确认对象
符合我校报考点生源范围,并已在“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的考生。
(二)确认时间
确认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日09:00
确认结束时间:2024年11月6日12:00
数据汇总截止时间:2024年11月6日18:00
建议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间内前三天(11月2日-11月4日)提交材料,以免材料不合适影响最终确认。
(三)确认流程
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民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流程》(见附件2)。
三、考试(初试)安排
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考场另行安排。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及时查阅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https://www.ganseea.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www.xbmu.edu.cn/yz/)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常用联系电话,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未及时查看相关通知信息或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咨询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2938299。
附件:1.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第一号)
2.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北民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流程
附件1 甘肃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报名公告(第一号)
一、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2025年研考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以及考生所报考招生单位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
三、报考点安排
2025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庆阳市教育考试院、武威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白银市教育考试院、定西市教育考试院、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兰州文理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金昌市招生办公室、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临夏州教育考试院、甘南州教育考试院共26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按下列规则执行:
(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2.联系方式:0931-2938299
(二)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0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8-8215700
(三)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620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33-8212734
(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6-8212835
(五)兰州大学(6205)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
3.联系方式:0931-8912168
(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4938103
(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4670578
(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2973744,0931-2741880
(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7971932
(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7631774
(十一)兰州市教育考试院(621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兰州市城关区、榆中县的往届考生。
2.报考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方式且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兰州市(含三县五区及兰州新区)的往届考生。
3.联系方式:0931-8344423,0931-8344403
(十二)庆阳市教育考试院(621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油田管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34-8685127
(十三)武威市教育考试院(621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5-2212069
(十四)甘肃政法大学(6214)
1.与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及兰州新区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1-7601383
(十五)兰州城市学院(6215)
1.与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永登县、皋兰县及兰州新区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1-5108714
(十六)白银市教育考试院(621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43-8241350,0943-8222323
(十七)定西市教育考试院(6217)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2-8213827
(十八)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621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嘉峪关、东风场区、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7-2600218,0937-2600071
(十九)兰州文理学院(6219)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2.联系方式:0931-8275450
(二十)天水师范学院(6220)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8-8361412,0938-8362143
(二十一)甘肃中医药大学(6221)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1-5162472
(二十二)河西学院(6222)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2.联系方式:0936-8287662
(二十三)金昌市招生办公室(6223)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金昌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5-8212934、8210128
(二十四)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24)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陇南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9-8211280
(二十五)临夏州教育考试院(6225)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的往届考生。
2.联系方式:0930-6219937
(二十六)甘南州教育考试院(6226)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甘南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41-8223331,0941-8213447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
(二)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省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应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的非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四)就读外省高校且甘肃户籍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就读本省高校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照就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报考点。
(五)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0931-8106752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9月30日
附件2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西北民族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流程
一、登录网上确认系统
(一)网址登录
https://yz.chsi.com.cn/wsqr/stu/ 。
(二)二维码登录
网上确认系统同时支持手机端和PC端,建议使用手机端。
二、考生上传材料及要求
(一)所有考生网上确认必传材料及标准
1.彩色电子证件照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宽高比例3:4;
(3)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
(4)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7)能如实地反映本人近期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未经过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不得用照片翻拍);
(8)请务必谨慎上传符合上述全部要求的照片,否则会影响审核结果。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
(1)拍摄时,考生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
(2)仅支持jpg或jpeg格式,建议大小不超过10M;
(3)确保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完整、清晰可见(避免被手指等遮挡);
(4)能如实地反映本人相貌,照片内容要求真实有效,不得做任何修改(不得使用PS等照片编辑软件处理);
(5)照明光线均匀,脸部不能发光,无高光、光斑,无阴影、红眼等;
(6)请不要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
(二)考生根据不同报考身份类别上传材料及标准
1.2025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考生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第二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本人信息页。
2.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本科生
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自学考试考籍证明、准考证、成绩单等。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上传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
4.以第一学历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第二学位考生
(1)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第二学位在校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本人信息页。
5.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
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补充材料
有效证件照片
有效证件照片作为系统补充材料,仅在以下情况时须上传:
a.证件类型非居民身份证的须提交有效证件照片。
b.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但身份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身份证照片(人像面和国徽面)
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三、查询审核结果
报考点审核完毕后会通过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在确认时间期限内及时通过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
(二)待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或报考点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
(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对于居民身份证遗失、过期失效或即将过期的考生,请尽快到公安部门补办身份证。
(四)考生应仔细阅读网上确认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通过“研招网”系统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视为已签署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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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研究生院
制作:普 璠
编辑:林 菲
责编:王尚功
编审:胡 俊
主编:韩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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