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江法院受理了一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朱某等7人曾为李某提供劳务,但李某未及时支付相应款项,也并未结算过用工期间产生的劳务费用,故朱某至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其余6人也希望能够通过此次诉讼一并解决他们的劳务费问题,便当即联系了诉讼双方及另外6名劳务人员,预约各方第二天到其居住地附近设置的巡回审判点开展现场庭审活动。为切实解决好纠纷,实现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和诉讼案件,承办法官在庭前耐心细致的组织各方逐一核对账目,随后依法依规,情、法、理并重组织开展现场调解并签订了调解书,一并解决了其他6名劳务人员的劳务费问题,取得了示范性调解的良好效果,各方当事均对最终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以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原则为巡回审判的目标追求,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审慎高效办理好每一起案件,积极回应巡回审判工作的时代要求。今后,元江法院将更好的发挥巡回审判工作接地气、近群众的优势,找准化解思路,做实前端预防,努力绘就诉源治理美好“枫”景。
一审:白鑫颖
二审:段宏泽
三审:杨双福
来源:元江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