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围绕审判主责主业、改革创新驱动、加强队伍建设、接受社会监督等方面持续发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新进展,为全面推进玉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玉溪中院将集中展示全市各县(市、区)法院的亮点工作,营造交流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元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元江法院”)落实审判管理、纠纷调解、督促履行、判后答疑、执源治理等举措,有效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2024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23件,同比增长9.46%,上诉率同比下降5.82%,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9.20%,改判率同比下降1.19%,案件实质化解成效凸显。
紧抓审判管理,提高审执质效。实施《元江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专业化审判工作实施方案》《元江县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化解的工作指引〉的工作方案》等,深入推进“案结事了,纠纷到我为止”活动。坚持对审判质效进行“日提醒、周通报、月研判”,动态分析薄弱环节和短板,找准原因并整改落实。在全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15项指标中,13项优于区间值,2项在合理区间,指标达标率100%。
紧抓纠纷调解,实现源头减量。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案件立案前,充分借助多元解纷力量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100%启动诉前调解程序。2024年,委派调解案件2010件,调解成功830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41.16%,同比上升6.62%。案件立案后,由承办法官深入分析案情,找准矛盾症结,在庭前、庭中、庭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诉中调解案件794件,调解率47.21%,同比上升2.59%。
紧抓督促履行,推动案结事了。健全诉前调解质效考核机制,抓实诉前调解案件督促履行,督促履行299件。抓实诉讼案件督促履行,对于事实争议不大、标的较小且调解成功的案件,要求当事人即时履行;对不能即时履行的案件,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裁判义务,即时履行率23.61%;对于应当判处财产刑的刑事案件,督促被告人缴纳财产刑执行保证金,为判后履行提供保障,财产刑自动履行率46.45%。
紧抓判后答疑,增强服判息诉。压实案件承办人的释明责任,案件作出裁判后,由承办法官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提升裁判的可接受性。刑事案件释明笔录全覆盖,民事案件随案发送判后释疑权利告知书,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裁判内容。2024年,案件上诉率仅为5.20%,同比下降5.82%。
紧抓执源治理,促进纠纷化解。实行执行立案“双审查”,对案件难易程度、是否适合开展执行和解、是否进行快执等内容予以具体判断,进行案件精准分流。充分利用执前保全法律措施,以网络查控为主,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督促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开展“预执废”工作,对涉及金融借款、银行卡纠纷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向金融机构发出《预执废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高效助推金融机构撤销不良债务,减少执行程序空转。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和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分别同比下降22.40%、17.58%。
一审:白鑫颖
二审:段宏泽
三审:杨双福
来源:玉溪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