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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4-11-24 16:51   云南  


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充实工作力量,经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股接待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限女性,年龄35岁以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应是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享受城乡居民生活最低保障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三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三、聘用合同及待遇
按照瑞丽市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劳动保险(五险)。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相同,试用期满后经鉴定合格,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人员各执一份,一份报市人社局备案,工资待遇4300元/月(含“五险”单位交纳部分及个人承担部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11月18日在瑞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2日(08:30-12:00,14:30-18:00);
2、现场报名: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瑞丽市新建路2号 行政服务中心八楼818室)。
(三)所需材料
1、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本人就业创业证;
3、提供符合招聘条件第5条的相关证明材料。
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审核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
(四)面试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由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面试,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玉姣  联系电话:0692—4143855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翡翠直播管理执法队现面向社会招收临聘人员5名。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本地户口;
2.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1月24日之后出生);
3.本科学历优先;
4.法律专业、军警院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优先;
5.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的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得报名: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有违法犯罪或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3.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或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企业负责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4.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等责任追究未满规定时限或处分尚未解除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等情形的;
6.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被其他责令解除劳动合同(开除)的;
7.其他被用人单位认定为不得报名的情形。
二、招聘相关事宜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笔试、面试程序。
报名时请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或服役证明。
一经录用,签订正式用工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4000元/月。
报名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3日24:00止。
报名地点: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办公室(新光路7号办公楼303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洁  4128417  


瑞丽市公证处

云南省瑞丽市公证处是经云南省司法厅核准,司法部备案设立的公证机构。因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公证员

岗位人数

招聘2名执业公证员。

岗位职责

1、解答公证业务咨询;

2、办理公证业务;

3、其它公证事务工作。

应聘条件

1、性别不限,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公证员执业资格。

薪资福利

(一)薪资按瑞丽市公证处聘用人员薪资办法执行,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员工定期体检以及其他员工关怀。

2.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等。

3.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

公证员助理

岗位人数

招聘3名公证员助理。

岗位职责

1、解答公证业务咨询;

2、协助公证员审核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起草法律文书;

3、外出调查取证;

4、其它公证事务辅助工作。

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无刑事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法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A证者、有工作经历优先;

3、熟练操作计算机及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文书处理能力。

4、热爱公证事业、团结协作,乐于助人,乐观开朗,踏实肯干,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善于沟通协调,具备敬业、诚信、忠诚、吃苦耐劳的职业精神。

薪资福利

(一)薪资按瑞丽市公证处聘用人员薪资办法执行,具体薪资待遇面谈。

(二)其他福利待遇。

1.员工定期体检以及其他员工关怀。

2.法定节假日,以及带薪年休假等。

3.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

招聘程序

程序

请将个人简历(含近照及联系方式,电话号码请确认填写完整,通讯保持畅通)、公证员执业证(报名公证员需要)、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资料发至邮箱2268104149@qq.com。

联系电话:0692-4141254。

面试

报名材料经我处统一审查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录用

经过招聘程序后决定拟录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后办理入职,与公证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相关应聘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招录资格。

(二)我处将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筛选,对于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面试等相关事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三)联系不上的拟聘用人员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KdknSnlS-KZRh4mmltAYw


德宏职业学院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德宏职业学院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预批复》和德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的相关要求,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引进研究生8名,其中专业理论教师5名,专职辅导员3名。具体引进岗位及引进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士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参加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者已进入聘用程序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
2. 现场报名:预计2025年3月(具体以云南省教育厅主办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时间地点为准)。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人员提供原件,网络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4.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下载填写《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研究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校验证报告》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上须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方向;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工作技能的项目、课题、论文、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业绩材料的扫描件;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5. 材料上传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dhvcrsc@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序号。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测评面试
1. 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工作前,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审核在聘用前完成)。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现场面试测评。
2. 现场考核测评面试
(1)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考核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2)测评方式: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1个内容讲课、考官随机提问(考核测评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每位参加考核测评者测评时间15分钟。
3. 计算测评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测评成绩(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重新确定每人的面试测评成绩(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将不予聘用。
(四)考察及体检
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我校一份,毕业学校一份)。考察、体检由我校组织开展。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德宏职业学院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有关聘用手续。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测评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员,按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符合德宏州“金孔雀”引才项目人才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德宏州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德宏州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一次性给予8万元特殊生活补贴。
七、招聘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职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杨老师;0692-2105661
邮箱:dhvcrsc@qq.com
单位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营水路11号
监督电话:0692-2105676
企业微信二维码(微信扫码添加咨询,请备注“2025年招聘教师咨询”):

附件:
1.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德宏职业学院申请使用事业编制的预批复》和德宏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的相关要求,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德宏职业学院公开考核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具体引进岗位及引进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4.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6.参加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或者已进入聘用程序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网络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或岗位招满为止。
2. 现场报名:预计2025年3月(具体以云南省教育厅主办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的时间地点为准)。
3.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现场报名人员提供原件,网络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博士研究生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当年有效,在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岗位招满后,该岗位不再接受报名。
4. 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下载填写《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校验证报告》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上须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方向;
(6)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证明本人科研能力和工作技能的项目、课题、论文、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等业绩材料的扫描件;
(8)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5. 材料上传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上材料电子文档压缩打包发送至我校指定邮箱dhvcrsc@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序号。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和证明材料,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三)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测评面试
1. 资格复审。在组织面试工作前,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环节须查验对应岗位要求的、报名环节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学历、学位获取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的审核在聘用前完成)。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参加现场面试测评。
2. 现场考核测评面试
(1)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考核测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2)测评方式:自我介绍、自选本专业1个内容讲课、考官随机提问(考核测评现场不提供多媒体设备)。每位参加考核测评者测评时间15分钟。
3. 计算测评分值。面试实行百分制,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测评成绩(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重新确定每人的面试测评成绩(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测评成绩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将不予聘用。
(四)考察及体检
我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并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我校一份,毕业学校一份)。考察、体检由我校组织开展。考察及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须开展吸毒人员检测排查,一经确认为吸毒人员,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经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德宏职业学院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社部门审批并完善有关聘用手续。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面试测评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跨年不再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凡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人员,按照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符合德宏州“金孔雀”引才项目人才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德宏州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一次性给予2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德宏州重点产业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紧缺的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技师一次性给予8万元特殊生活补贴。
七、招聘纪律
1.严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2.遵守考试纪律和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3.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核测评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请应聘人员仔细阅读本公告,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德宏职业学院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老师、杨老师;0692-2105661
邮箱:dhvcrsc@qq.com
单位地址: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营水路11号
监督电话:0692-2105676
企业微信二维码(微信扫码添加咨询,请备注“2025年引进博士咨询”):

附件:
1.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德宏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汇总表


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

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是由瑞丽市人民政府授权畹町农场社区管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依托口岸经济和独特的区位优势,科学合理规划产业布局,积极探索实践多种形式的产业经营和业务合作,立足市场明确“一主四副”产业结构,聚焦进出口贸易、仓储物流、商品落地加工、电子商务、特色休闲旅游、境外替代种植等重点领域,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通过规模化、产业化建设,合力打造“畹町农垦”品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农场企业改革进程,规范公司董事会建设,经出资人瑞丽市畹町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讨论研究,同意我司开展外部董事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共计招聘2名兼职外部董事,具体资格要求、工作职责详见《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服从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及地点的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因犯罪、违法和违纪,受过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犯罪、违法和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3.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员;

4.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适宜从事用人单位拟招聘岗位工作的;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招聘程序:此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271800止。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2307665578@qq.com。应聘者报名时需准确、真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按报名要求投递的不予受理。

(四)报名材料及要求:

1.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的时间以邮件形式投递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应提交以下报名资料:个人简历、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蓝底)、身份证、毕业证或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聘用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文件,以邮件形式(邮件标题请以“姓名+应聘岗位”格式)投递至2307665578@qq.com,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2.报名材料不齐全的,一律视为材料不符合,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五)资格初审及筛选

应聘者根据招聘公告上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公司出资人(瑞丽市畹町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整理、初步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以本人报名预留号码为准。如因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工具不畅通造成无法联系上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六)面试

由公司出资人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开展相关面试工作。

(七)确定聘用人选及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经公司出资人综合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渠道: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若发现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对未能进入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应聘者,不再进行电话(短信)通知;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2307665578@qq.com

地 址:云南省德宏州瑞丽市畹町农场场部70号便民服务中心三楼人力资源办公室

联 系 人:郑女士,15368685668

监督电话:0692-3065727  


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 21


来源:瑞丽市畹町农垦实业有限公司、德宏职业学院、瑞丽市公证处、瑞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德宏州瑞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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