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港市实验中学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公告

美体   2024-06-02 12:14   浙江  

2024年

秋季招生方案

龙港市实验中学




2024年招生正式开始啦!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

新的学期又悄然开始了!

好学校,成就好未来!

我们等你!





      龙港市实验中学创办于2005年9月,是一所高起点、高规格、现代化的公立寄宿制初中。以质量、服务特色,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厚德、博学、和谐、奋进”的校训,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坚持以培养“身心健康、灵魂自由、中西合璧的卓越人才”为育人目标;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建设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努力打造教育品牌,以“阶梯教育”为特色课程,办人民满意教育。

  现根据《龙港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发布我校2024年秋季新生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1.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2023年照顾入学的世纪大道两侧有关区域的适龄儿童今年继续按有关规定报名、分批次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七年级新生计划招收12个班级534人(全员寄宿)



三、招生办法



      2024年我校实行划片招生、住户结合、免试就近、线上报名、后台比对、分类分批的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及录取程序

第一批: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截止为2024年5月31日,下同)且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指住宅产权,不包含车库、商铺、辅助用房、店面等;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用地;共有住宅产权的,其占有份额须高于50%;民间契约、协议、非住宅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2024年5月31日之后登记的不动产权证均不视作本年度招生的房产依据,下同);政府统一组织并在施教区内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下山移民子女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十类优待对象。

第二批:

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二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顺序为

①2020年11月5日前,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

②2024年5月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有或相当于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而且已经实际入住的:a.先按不动产权登记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适龄儿童少年;b.再按购房正式合同签订并完成网签、发票开具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有购房正式合同、发票的适龄儿童少年;c.再按不动产权或房屋所有权确权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和他人共同拥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且占有份额高于50%的适龄儿童少年;d.再按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落款时间先后顺序录取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或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国有法人企业及其分设机构(分设机构需在施教区范围内,下同)工作一年及以上,并在所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再招其父母于2024年5月31日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在国家电网公司“掌上电力”APP登入APP首页点击“电量电费”生成的电力用户信息,无需到供电公司打印电费票据,下同),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六年及以上(2018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并居住六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2020年11月5日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施教区范围内(指“龙港市城镇落户限制有关政策全面放开”之后,引进人才落户、亲属投靠落户、居住地落户、政策性落户、社保就业落户等对象),但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无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

第三批:

第二批次招生结束后,尚有余额的,依次启动招收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额满为止。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少年及招生轮次为:
第一轮次
①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持有房产,因历史原因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信息,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四年而不满六年(2020年6月1日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产且居住四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二轮次
②因历史原因,其父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经供电部门核查缴纳电费满三年以上的(2021年6月1日之前连续缴纳至今),由学校实地调查确属其父母自有房且居住三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少年。
③其父母在施教区范围内企业务工并在所在企业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到2024年5月31日满一年的龙港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轮次

④其父母在施教区独立拥有商铺、辅助用房、店面或商业住宅等实际用于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⑤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实际居住的龙港市、苍南县、平阳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以上录取方式与顺序:第一批、第二批第①②类对象,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线上比对、学校审核、统一公示后录取。其余批次类别对象,依次采用网上报名、学校线上线下审核,单校独立与多校捆绑相结合、分轮分组摇号录取。同批同类遵循本施教区优先原则,同类对象若报名数未超余额的,全员录取;报名数超余额的,实行单校独立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社会事业局按比例在尚有余额的同组别学校捆绑摇号录取。额满为止。
初中第一组“实验中学、龙港外国语中学、龙港一中、龙港二中、龙港三中、龙港市第三中学世纪校区、龙港四中”。同一组别有学校出现报名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时,开启同组别摇号。家长可根据居住地等因素填写志愿,根据志愿优先顺序进行摇号录取。捆绑批次报名数超余额的,小学组调剂到龙港九小、龙港市宏程小学,初中组调剂到龙港五中、龙港九中。
入学对象错过报名时间的或已录取放弃的,补报后降批次参加电脑摇号;入学对象错过补报时间的,由市社会事业局直接统筹安排到仍有余额的学校(非施教区)。适龄儿童少年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学校报名就读,不得多校申请。若有多校申请,一经查实,直接进入全市最后批次,由市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及审核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上报名: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一件事联办”;点击“在线办理”; 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即可登录“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方法二: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搜索“温州入学掌上通”;点击“入学报名”;在左上角选择“温州市—龙港市”,再点击“报名入口”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对确实不会操作或家中无人操作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施教区学校由学校招生咨询指导小组指导完成网上报名。

(3)审核要求

公办学校对报名本校适龄儿童少年的报名信息,通过大数据管理中心、到相关部门核实、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核对查验,对相关信息无法核对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需到校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视同放弃。经核对查验后,学校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

(三)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房屋所有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且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与上述房屋所有权人在一起,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为入学依据。

2.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的,可将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由抵押单位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签字、抵押单位盖章后(复印件上写上经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代替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报名,或以不动产权属信息证明报名;不动产权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以房开公司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正式合同并完成网签、发票等报名;“房改房”因单证问题未能及时转移的,以不动产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报名;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但能提供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的,凭房屋所有权交易公证书、建房批文等法定证件报名;以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房产需正式交付并实际入住。

3.因拆迁而变动居住地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拆迁安置协议书为凭证,到原施教区学校或安置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4.因领养、多胎以及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户口未落实的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凭市社会事业局民政科、卫健科,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效证明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四、校址、咨询(监督)电话


     
1.校址:龙港市通港路1688号(第二自来水厂对面)
2.咨询电话:19557762073   68681799
3.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59911863;59911853

注意事项:

一、各批次部分对象报名需准备哪些相关证件材料?

二、证件材料拍照上传总体要求

1.凡是户口本中户主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须把学生户口页与出生证明(或户籍证明)一起摆放合拍成一张照片后,上传到学生页。

2.户口本:要拍摄首页(记录有详细地址页)、监护人页、 学生页(或户籍证明)

3.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要拍摄记录有产权编号(非证书编号)和房产地址与所有权人页)。

4.拍出的材料要完整,让审核人看到材料全貌。

5.拍照时,要有较好光源,确保照片明亮清晰。

6.拍照时,相机要正对材料,不要斜拍,确保拍出的材料不变形。

7.调整拍照距离或焦距,使拍出的材料边沿尽量接近照片的边沿。



附:施教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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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桂村

洪宫村

李家垟村

下涝村

陈良村

朝西屋村

白河路(原地址) *2-2-120

白河路(新地址) *1-295-423

蔡家街 *1-217-323

蔡家街 *2-282-490

朝鑫公寓

东润华庭

纺织五街 *1-1-209

港城大厦

公园里(铂悦嘉园)

公园路 *1-1-19

公园一号

宫后路 *2-340-588

桂花南苑

桂花苑

海港路 *0-483-981

海港路 *2-472-938

海港路 *1-941-1707

海港路 *2-1186-1700

海宫楼2

洪宫二巷 *0-1-520

洪宫路 *1-1-193

洪宫路 *2-2-258

洪宫三巷

洪宫一巷

洪口路 *1-389-915

洪口路 *2-380-484

洪口路 *0-534-910

华电路

华电商贸城

华都名园

环城路(原地址) *1-1-131

白河路(新地址) *1-111-245

环城路(旧地址) *2-2-166

白河路(新地址) *2-66-248

环城路(旧地址) *2-A2-12

白河路(新地址) *1-253-263

环卫处宿舍

金钗街 *0-446-784

金都别墅(金都公寓)

金都路 *0-1-65

锦泰嘉园

锦绣名园

旧货市场

克拉公馆

龙虹路 *2-2-32

龙威居

陇西路(洪口西路) *0-1-910

双港小区

双排公寓 *1-1-1

双排街 *1-225-1001

双排街 *2-250-1002

泰和路 *0-75-106

泰和小区

泰源锦园(包括1516号)

塘东小区

塘洪路 *1-1-129

塘洪路 *2-2-96

塘洪路 *0-129-351

天洋大厦(世纪银河)

通港路 *2-480-1634

通港路 *1-459-1469

威龙商城 *0-1-20

西三街 *2-858-1288

西三街 *1-861-953

西三街 *2-858-1288

西一街595-1

西一街595-2

西一街595-3

西一街595-4

西一街595-5

西一街595-6

西一街595-7

西一街595-8

西一街595-9

西一路 *1-577-1209

西一路 *2-598-1210

新鸿嘉园

星河湾

银钗街 *1-1-31

银河家园

迎港小区ABC迎港路81-107、宫后路592-616

迎港中路 *1-217-411

迎港中路 *2-296-418

永泰嘉园

永兴街 *2-2-68

育才街 *1-243-387

育才街 *2-252-280

御龙湾

御珑景园

月河家园

站港大道 *2-600-1200

站港大道 *1-625-1119

站港嘉园

站港路 *1-1-35

站港路 *2-12-58

站前路 1-513-721

中梁.香缇华府香湖锦园

中梁香缇半岛香缇锦园

镇前路 1-473-585

镇前路 2-460-564

港河南路 1-41-75

龙港土地分局宿舍

下涝未来城大观铭筑

云锦公寓ABCDE

检察院东首小区

金桂名苑

海华家园 





    

 


龙港市实验中学

2024年6月1日



  

    文字|教务处

    图编|校   办

    审核|缪仁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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