崆峒区
集中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交叉检查
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有效提升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在岗履职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期,崆峒区市场监管局以“交叉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处方药销售及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等问题开展全覆盖专项整治行动。
“快”字当先,防范风险。强化股室与基层市场监管所之间的有机联动,筑牢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主要以“抽调骨干人员”的方式,组建工作专班,秉承“边检查、边培训、边指导,既核查问题,又教授方法”的方式,明确整治重点、任务分工、责任到人,集中力量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实时跟踪、不定期督查”的监管机制,有效遏制执业药师“挂证”行为。
“细”字为要,规范行业。以单体药店为重点对象、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按照“随机分配、属地回避”的原则,上下联动、齐抓共管,依法依规按程序全力排查整治,重点检查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执业药师脱岗离职“挂证”行为、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执业药师未审方销售处方药、提供虚假质量管理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字当头,解决问题。对执业药师未在岗履职、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等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利用网络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切实做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意识,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药师执业行为。
靖远县
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
为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全面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近日,靖远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发力,深入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行动。
强化组织,统筹谋划。组织召开持续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对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对整治工作重点再明确、范围再细化,提出要在行动上再加速,成效上再突破,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精排细查,确保实效。行动中,执法人员采取分组、随机检查的方式,对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一查执业药师是否在岗在职、是否存在冒名顶替等情况;二查药店考勤记录,查看是否有执业药师正常出勤的证明;三查劳动合同,确认其合法性与真实性,防止虚假合同掩盖挂证事实;四查社保缴纳情况,从侧面印证执业药师与药店的真实雇佣关系。并通过现场询问药店工作人员、核对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与现场人员是否相符、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等多种手段,精准识别挂证行为。
突出重点,严查重处。对于一经查实的挂证行为,秉持零容忍的态度,对涉事企业当场依法依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保证执业药师真实在岗履行职责;情节严重、多次违规的企业,将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并将企业和相关执业药师的违规信息详细录入企业信用档案,让违规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清水县
开展眼镜经营企业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行业监管,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隐形眼镜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近日,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对辖区眼镜经营企业开展隐形眼镜及相关医疗器械专项检查。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明确工作重点。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精心安排,统一部署,以是否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为依托,对全县眼镜经营企业的经营范围、许可事项等进行重点监管,同时开展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和护理液)专项检查,降低消费者视觉健康潜在风险。
坚持以质量安全为底线,强化风险管控。重点针对隐形眼镜规范经营和眼镜医疗器械使用情况,检查眼镜经营企业是否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资质、是否无证经营隐形眼镜、是否销售假劣过期隐形眼镜及其护理产品、隐形眼镜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是否向供货方索取相关资质、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销售记录制度、眼镜店所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是否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有无合格证明以及是否过期、失效、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是否到位等情况,提高其主体责任意识、质量管理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坚持以保障权益为重点,加强后续监管。为进一步提升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经营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监管力度,建立检查机制,不定期突击检查。并督促经营企业开展自查,健全内部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同时,借助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普及隐形眼镜相关知识,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正确使用产品。
肃南县
开展麻精药品联合检查
为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此类药品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近日,肃南县市场监管局与肃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存储、销售等日常管理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本次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超范围经营麻精药品;医疗机构麻精药品使用管理情况,重点关注麻精药品采购、储存、进销存等关键环节,深入核查麻精药品处方管理情况。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规定,针对警示语不规范、含麻药品的专柜存放有其他药品、销售记录登记不够规范、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处方药等问题进行严格规范检查,要求所有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提高从业人员对特殊药品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