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身边“关键小事”,持续推进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纠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集中曝光第二批典型案例,以达到震慑违法者、警示经营者的目的。
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城关区某药房连锁(甘肃)有限公司某分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2024年7月2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药房连锁(甘肃)有限公司某分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对其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于7月16日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仍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2024年9月2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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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某医药有限公司五分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案
2024年7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甘肃某医药有限公司五分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执法人员对其执业药师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的情况,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改正。2024年7月17日,再次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执业药师仍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未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规定。2024年10月14日,城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三)项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