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庆(?一1870),字莲溪,姓额苏里氏。满洲正黄旗人。
道光八年(1828)举人。道光十五年(1835)由刑部员外郎赏头等侍卫,充哈密(新疆哈密)办事大臣。累迁杭州副都统。道光三十年(1850)五月,任吉林将军。
咸丰元年(1851)奏报盗情称,吉林为根本重地,近闻盗贼之盛,实由窝藏之多。此地旗人尽属屯居,与民人杂处,小人最易混迹其中。命各旗和地方官编查保甲。从前原设有各旗界官,分管各界,更有巡缉捕盗之员,率领兵役按段梭巡搜捕。近如巴彦鄂佛罗边门(即法特哈边门,今属吉林舒兰境)所在村庄,毗连山谷,多有无主尸身,或有伤、或无伤。没听到该界官与巡缉人员报告,则日久怠玩,已有名无实。
吉林所属人命事件,原责成地方官,旗员不与处分,故遇事都推给地方,并不报告。请把专设捕盗官悉停,遇有盗贼滋扰地方,以便随时派员往捕。嗣后不论旗界民界,一体查报。又提出,双城堡各屯旗丁达6000 余户,人数多于从前。各处移来之人,性气不一,易生事端,只一协领不足以管理。请以该处协领改为副都统职衔,总管所有应办事件,直接报将军衙门,以专责成。同时将该处佐领选派一员为委协领,协助办理一切事件。
双城堡水涸地与熟地相连,非禁荒可比,请分配各佃,认垦输租,以补充该处官兵傣晌。吉林六旗马厂地租,历年赏给兵丁所剩节余钱38 000 串,请以30 000串生息,岁可得3000 余串,存将军衙门,为捐办修理要工经费,以免扣官兵傣晌,余8000 串,留给修理各工之用。
咸丰二年(1852)上疏,吉林土著旗民生齿日繁,野无旷土,其禁荒数处,系备将来遇有酌量安置之用,诚恐各边卡日久疏忽,流民再度潜来,将导致人多地少,对旗民生计大有关碍。吉林与蒙古荒界毗连,难保无流民依亲就食者,而奸顽逃罪之徒,或杂人其中,天长日久,小则逞刁健讼,大则习为盗贼,恐吉林浑朴之乡,渐染旧习。应严伤边卡员弃认真稽察,如有潜来之户,即行阻回。其内地流民,请伤山海关副都统及奉天严伤各属要隘,凡有票行旅验明放行,无票者不准偷过。
咸丰三年(1853),因与副都统琦忠发生矛盾,难以解决,调京听候审查。
咸丰六年(1856),赏蓝翎侍卫,充库伦(现蒙古人民共和国乌兰巴托市)办事大臣。寻赏二等侍卫,充叶尔羌办事大臣;头等侍卫,充喀什噶尔(新疆西部)办事大臣。后因病退休。同治九年(1870)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