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中国三千年历史上发生的最深刻变化是“周秦之变”?
学术
2024-11-17 12:35
安徽
(讲透了秦汉,也深刻揭示出中国文明的框架如何在秦汉被奠定)书 号:ISBN 978-7-203-13463-3本书以秦晖在清华大学讲授“秦汉史”课程为蓝本,增加了近年来不断发现的考古资料,几经整理修改而成。不同于最初的课堂录音,此次成书比录音记录多出近一倍内容。而且,不同于传统的断代史著述,本书略于政治史,而从纵(时间上的周秦、汉唐对比)横(空间上的秦汉与罗马帝国对比)两个维度来探讨秦汉帝国那套政治经济制度和观念的由来,以及它们在秦汉以后的影响,高屋建瓴,对于当下也具有极为重要的借鉴意义。秦晖,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已荣休),博士生导师。著有《南非的启示》《共同的底线》《田园诗与狂想曲》《传统十论》等。 ◎为什么说中国三千年历史上发生的最深刻变化是“周秦之变”?“周秦之变”何以奠定了中国文明的框架?◎秦汉帝国最基本的制度安排是怎么形成的?包含了哪些主要内容?该制度在运作过程中产生了哪些弊病?这些问题的积累又如何导致了秦汉帝国的解体?◎为什么历史上对秦汉的评价会有巨大的差异?矛盾的关键点在哪里?能带来怎样的启示?◎“汉魏之变”又该如何理解?为什么它不如“周秦之变”重要?为什么它没能跳出秦汉奠定的格局?◎唐宋与秦汉相比又如何?盛唐超越了汉代的“古典商品经济”高峰吗?◎为什么汉代与古罗马在经济上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实质含义会大相径庭?这说明了什么?这本书讲透了秦汉,也讲透了中国历史和精神文化中最深层的一些东西。第一章
周秦之变:从族群社会到编户齐民(上)
——小共同体本位的周制与儒家思想第二章
周秦之变:从族群社会到编户齐民(下)
——法家的兴起与“百代都行秦政制”第三节 “百代都行秦政制”——秦制的主要特征 150第一节
从“儒道互补”到“法道互补”:汉初的黄老
之术 165第二节
“五口百亩之家”与“闾里什伍之制”:规定与
现实 274第三节 唯上、弄权、枉法的酷吏与循吏及豪强 282第七节
汉代的古典借贷关系——兼与古希腊-罗马的
比较 4631995年我经张岂之先生介绍,到清华大学历史系任教授。清华历史学本来名气很大,但1952年院系调整后变成苏联式的工科大学,这门学科在清华就中断了。我到清华时,该系恢复创设未久,主要人员都是原社科系中国革命史和近现代史基础课教师。所以,那时系里搞过中国古代史教研的,基本就我一人。当时历史系还没有招收本科生,我除了带过两届研究生外,主要是开设全校性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和农民史选修课。到了世纪初历史系开始招收本科生,上面也要求开设“成套的”历史系专业课,包括中国古代史的各个断代史专业课。当时历史系已经有了唐宋明清的教师,但仍然没有秦汉这一“断代”的专家,所以上面就要求我来“补缺”,开设秦汉史专业课。这样一直到2009年侯旭东教授入职清华、我向他交棒为止,我在清华大约教授了七八年的秦汉史课程。这本讲义的雏形就是那个时候形成的。在中国传统史学的“二级学科”分类中,我是属于“专史”而非“断代史”出身的。研究生时期跟随赵俪生先生治土地制度史和农民战争史,当时的重点也放在明清这一时段。20世纪90年代我主要研究的是农民史和农村改革问题。秦汉史本不是我的专业方向,但是在我的学术生涯中曾经多次“听从组织安排”去从事并非我“专长”的工作,比如参加陕西通史项目承担宋元卷和这次去教授秦汉史,这倒也并不全是出于“集体主义”或“团队精神”的考虑。因为我本身兴趣比较广泛,而且在专史研究中也涉及过这些时段,觉得还是有一得之愚可以贡献,或者更不客气地说,对该“专业”中流行的一些看法也有些不吐不快的意见,所以还是“义不容辞”或者说是“趣不容辞”地接受了。我们这一代史学工作者是从所谓“五朵金花”的时代过来的。由向达先生首创的“五朵金花”之说,指1949年后中国史学界集中讨论的五个问题:古史分期、土地制度、农民战争、资本主义萌芽和民族融合。这些讨论具有众所周知的意识形态背景,但即使在这个范围内也未必一直能够自由讨论,在“文革”时期一度万马齐喑、“金花”凋零之后,改革初年又重新绽放,并且发展到最高潮。而随着思想的进一步解放,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金花”讨论就已经不再是史学研究的主流。但是如今回头看,这种史学作为五四以后传入的“新史学”中最有影响的一支,在其演变成经学化、神学化的“官史学”之前,曾经确实带来了中国史学的一大进步。至少在两个方面,它的突破和后继影响是不可否认的:第一,它把中国历史纳入了全球化的视野,突破了传统史学除了大中华就只有“四夷传”的狭隘眼界。第二,它打破了单纯叙述王朝兴衰、铺陈人事,而不作制度分析的模式,尤其是打破了“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的传统“断代史”格局,而把制度逻辑、社会演变作为历史的主线。我以为,我们的思想解放,在摒弃经学化、神学化、官学化的同时,当然不应该再回到“二十四姓家谱”的模式去。如果考虑到当年“新史学”还可以出现“十批判书”这样的作品,“官史学”就一度只能歌颂“千古一帝”,即便后来学界“告别革命”而回归“保守”,淡化意识形态而转趋西方“学术前沿”,还是盛行“子路颂秦王”与新瓶装旧酒,就能够感到一种深深的遗憾。 我早年所治的土地制度和农民战争史属于典型的“金花”史学,而在这派史学无法回避的“古史分期”问题上,我当时持明确的“魏晋封建论”观点,视秦汉为“前封建”的“古典”社会(我从不用当时流行的“奴隶社会”概念),因此发表过若干以秦汉横向比较罗马、纵向比较隋唐的考证著述。在调入清华前,我在陕西师范大学还开过“古代社会形态学”和“封建社会形态学”两门选修课。即便20世纪90年代以后,“世道与心路”都已发生重大改变,我现在的研究早已不再是“金花”模式,也不再以社会形态的概念分析周秦、汉魏之别,但至少在上述两个方面,当年新史学的影响是不会消灭的。我后来使用的“大共同体”与“小共同体”等概念,也明显带有当年新史学的烙印。所以在清华开设秦汉史课时,这些学术经历便起了很大作用,使我的秦汉史课程与一般“断代秦汉史”有很大区别。 我假设学习秦汉史专业的学生应该具备通史阶段的秦汉史知识,没有必要花时间再讲一遍这四个王朝(我认为前后汉完全是两个王朝,中间的新朝亦非“僭逆”,加上秦应为四个朝代)的兴衰概要,所以绝大部分课时都用来讨论这四朝的制度和观念演变。尤其是分析“周秦之变”和“汉魏之变”。前者要讲清楚中国是何以从“三代”走进帝制的,这对此后的中国产生了怎样的深层次影响。而后者则要说明这一由四个王朝组成的“第一帝国”如何发生了不同于一般王朝更替的深刻危机,导致秦制后来发生了不同于一般所谓“合久必分”的长时段紊乱,但周制却复兴无望,最终在经历数百年“中间期”后又走向了秦制框架下的第二帝国。换句话说,我不想花时间给学生讲一套“四姓之兴亡”的故事,只想在有限时间内梳理一下中华第一帝国时期的“世道与心路”,以给今人提供进一步思考的津梁。我一向认为,中华文明数千年,最深刻的变化就是走进帝制的“周秦之变”和走出帝制的“三千年未有之变”。而且对两者的认识紧密相关。对前者认识的深浅,关系到后者的成败;对后者的体验亦能加深对前者的理解。而在这两者之间次一等的变化,就是所谓的汉魏之变了。如果本书能够促进人们对这些变化的讨论,我的愿望就达到了。我在清华讲授秦汉史虽然年头不算很长,但当时“超星图书馆”做了全程视频录像,据说流传甚广,至今海内外仍有不少受众。当时只是做了课程PPT,并没有成书的讲义。后来我不再讲授这门课,也没有想到要出版讲义。但是,近年来好几位有心的读者却分别根据课程录像,整理成几个不同版本的全文本惠寄给我,并与书界的朋友一起,极力鼓动我出版。浙江财经大学的刘志先生还花了大量时间校对引文,去除语病,划分章节。他们的热心和奉献令人感动,也使我觉得出这本书不仅有它的价值,也还要对得起学生、读者和听众朋友们的厚爱。当然,从我过去写的秦汉相关论文,到课程开设期间乃至视频传播中,各种评价也都存在。赞同的声音就不说了,批评的意见林林总总,常见的就是说我的秦汉史不合常规,有“以论代史”的色彩。对此我这里做一点回应: 过去我们的史学界有过“论从史出”还是“以论带史”的争论。改革时期由于对过去史学官学化的不满,“论从史出”受到肯定,而“以论带史”则被讥为“以论代史”。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实际上,那时用以“代史”的“论”其实只是一些由“信仰”支持而未经论证的理论教条,而把中国历史削足适履地塞进教条编织的框框里,还要不断根据上面的需要而改变叙事(比如因“十批不是好文章”的指示而对嬴政先生从大批到大赞),这固然不是合格的“史”,但难道这能叫“论”?其实这种思维不改变,即便换了一套意识形态氛围,比如不再讲“五种社会形态”而改为追随“国际学术前沿”的“后现代理论”,或者从“反传统”变成“颂传统”的“保守主义史学”,那种“教条多而论证少”的弊病也还是存在的。我们讲“史”和“论”的关系,其实就是史料和史论的关系,更一般地说其实就是论据与论证的关系。不光是史学,任何一种实证研究,即既非文艺创作也非单纯的价值弘扬,而是一种以事实判断和逻辑推断为基础、讲究知识增量的研究,无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还是“人文学科”,都是论据和论证的结合。无据而论,固然是不着边际的空言,有据无论,也会变成不知所云的废话。有人说“史料就是史学”、“有几分史料说几分话”,我是不同意这些说法的。史料不等于史学,就像数据不等于数学、实验室不等于科学家一样。但要强调的是:论证是一种自己的合乎逻辑的思维,它不等于引述理论。我们看过去“金花”时代的某些著述,往往看起来也是旁征博引,不仅史料要“掉书袋”,理论更要“掉书袋”。一篇文章几十个注,史料引证不多,“经典作家语录”引证倒是不少。有人说这是“以论带史”,有人嘲曰“以论代史”。其实这并不是“论”多了,而恰恰是“论”极其贫乏的表现。史学不是神学,也不是经学。离开经典作家,你就不会思考了?说实话,我受“经典作家”影响也很深。但是除了某些事关知识产权的前人具论外,我是不主张理论上掉书袋的。我的论证主要是自己的思考,当然思考并非凭空,接受各种启发非常重要。除了“经典作家”的启发,我认为现实生活的启发其实是不可少的。例如本书中关于商鞅“坏井田”究竟是国有化还是私有化的问题,关于“乡举里选”是怎么回事的问题,等等,我的一些新见其实都来自生活经历。看到青川秦《田律》,就使我想起亲身经历过的“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而我关于小共同体具有“温情的等级制”的看法,除了“经典作家”的启发,其实也来自常识。我相信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很多问题其实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而是“大人物忽视常识却迷信教条”造成的。当然常识不一定对,“证伪常识”往往是重大科学发现的突破口,哥白尼就是把“太阳东升西降,显然围着地球转”的常识证伪,而开创了近代天文学。但是常识可以证伪,却不能无视。实证研究者哥白尼和一个无视常识而高叫“太阳就是从西边升起”的妄人,根本区别就在于此。 当然,研究历史要靠史料,史料的书袋必须得掉。但是秦汉史在这一点上也不同于其他“断代”,因为这一时期存世文献较宋明以后要少得多,没那么多书袋可掉。这一时期的研究比近古时期更加倚重考古,但考古资料与文献相比恰恰是“不自明”的,其意义更加有赖于论证。再就是秦汉史既然很难发现新史料,对前人研究推陈出新就更重要,而与“多一分史料多一分话”相比,对前人研究无论推陈还是出新,也更需要论证。所以秦汉史研究相对于宋元明清而言,其实就是一个论据相对有限、而更倚重论证的领域。当然,作为一个并非治“断代史”出身的学人,我在秦汉史方面的论证对不对,还是要敬请方家赐正。这本书在朋友们的催促和鞭策下,以刘志先生整理的《秦汉史》课程实录视频文稿为基础写成。但从课程录制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大约近20年,期间秦汉史研究,尤其是考古资料又有了长足的进展。尤其是张家山竹简《汉律》的发表、里耶秦简的发现,以及陇东秦西早秦遗址的发掘,都有重大价值,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我当年授课时这些都还没有。我历来主张旧作再版一般不修改,以保存写作的“时代坐标”。但是这本书不同。一是它过去未出版过,是作为新书出版的。二是当初作为讲义是面对学生,现在可能也有这方面的读者,对学生我应该给他们以与时俱进的知识,而不是提供一个“时代断面”而已。当年授课时,我的讲义是每年都要修改的,现在出书也应该如此。所以这次成书我做了较大的修改补充,篇幅也比视频记录稿多了近一倍,至于成效,就期待读者的批评了。 第一章 周秦之变:从族群社会到编户齐民(上)
——小共同体本位的周制与儒家思想第一帝国秦汉时代很重要,前面讲过对于它的重要性以前有过争议。孔子乃至孔孟以后的儒家传统一直认为,周秦之变很重要。孔子说“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而如今则是“礼崩乐坏”。“三代”为盛世,此后则求“小康”而不可得,这是儒者主流的看法。到了晚清民国之际曾经有过一段时间人们好像不以为然,认为殷周的变化更大,但是,现在这种说法已经式微,又回归原来的说法了。因此,我们还是相信中国变革莫剧于周秦之际,除了我们当代面临的变革以外。即使人们都承认这个时期发生了很大的变革,然而无论就事实判断还是价值判断,在承认这段时间社会发生了剧变的人们中间,也有很多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判断。不说别的,就政治立场而言,在当时很多方面都比较接近的人中,对周秦之变的判断也往往是截然相反的。比如晚清的康有为和谭嗣同,这两个人是戊戌变法时期的“战友”,谭嗣同“绝命诗”讲“去留肝胆两昆仑”,他自认为两人(或者去留的两拨人)是肝胆相照的。但是他们对秦汉开创的时代,评价几乎截然相反。在戊戌变法以前,谭嗣同的观点是“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说秦以后就是强盗政治,秦以前中国还是一个比较君子的时代。“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什么叫“乡愿”呢?大家都知道《孟子》中经常提到乡愿,而且孟子认为乡愿是最坏的一种人。这个“乡愿”,当时是作为“乡绅”的对立面而言。所谓“乡绅”就是正直知识分子,比较有自己的价值追求。荀子说这种人应该是“从道不从君”。即我们有我们的道德标准,我们不是以君主的好恶作为标准的。我们遵循自己的道德标准,并不盲目服从君主,一旦君主无道,我们当然可以起来反对他。 而至少在思孟学派看来,荀子这一派的人,就是没有自己的道德立场,上面左他也左,上面右他也右,“墙头草两边倒”,缺乏自己的独立人格,趋炎附势,完全是一种奴才式的人。这些人叫作“乡愿”。如果按照谭嗣同的说法,秦以后简直就糟透了,政治变成了强盗政治,做学问的人变成了御用文人——就是那种揣摩上意,趋炎附势,上面想听什么就说什么,完全没有自己立场的人。而且这两者互相利用,按照他的话说:“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二者交相资”,于是就把孔孟的这些精神彻底给颠覆了。康有为应该说是谭嗣同的老师,也是戊戌变法时候的同道。十几年以后,康有为曾在民国初年讲了一番话,几乎和谭嗣同讲的完全相反。按照康有为的说法,秦汉以前是一个封建社会,也就是人有贵贱之分,有些人是贵族,有些人是贱人,总而言之那个时候是有身份等级之分的,秦汉最明显的标志就是废封建。吾中国自汉世已去封建,人人平等,皆可起布衣而为卿相。虽有封爵,只同虚衔;虽有章服,只等徽章;刑讯到案,则亲王宰相与民同罪;租税至薄,今乃至取民千分之一;贵贱同之,乡民除纳税诉讼外,与长吏无关;除一二仪饰,黄红龙凤之属,稍示等威,其余一切,皆听民之自由。凡人身自由,营业自由,所有权自由,集会、言论、出版、信教自由,吾皆行之久矣。近者疍丐、乐户,倡优、皂隶,并与解除,奴婢亦禁买卖矣;专制之朝,龙凤黄红仪饰之等,又皆免除矣。法大革命后,所得自由、平等之权利,凡二千余条,何一非吾国人民所固有、且最先有乎?大家知道,此“封建”的概念跟我们后来讲的“封建社会”,完全是两回事。我们后来讲的封建社会是按照意识形态的说法,说这个社会存在着地主,地主剥削佃户,租佃关系很发达,这就叫“封建社会”。反封建要搞土地改革,废除租佃制。古汉语中的“封建”则完全是另外一个意思,指的就是“封邦建国”。那时社会上有很多领主,每个领主都有自己的依附者,八百诸侯、万国来朝,天下不太统一。每个诸侯国当然都是各有其主,诸侯下面都有家臣、国人。 欧洲的中世纪,我们也把它翻译成“封建”,实际上就是feudalism,feudalism在这一点上倒真是和古汉语讲的那种状态有点相似。欧洲中世纪有一句谚语,叫作“没有一个人没有主人”,当然反过来说,对主人也是这样,“没有一个主人没有附庸”。或者对于附庸来讲,所有的人都有主人;对于主人来讲,所有的人都有附庸。也就是说欧洲中世纪是一个有很多主人,每个主人各拥有一批附庸的那样一个时代。其实中国封邦建国的周代也是这样。可是按照康有为的说法,秦汉以后就不是这样了。贵族制、封建制被取消了,变成了大一统的专制帝国,皇帝以下所有的人都平等,都是臣民。因此他说“自秦汉已废封建,人人平等,皆可起布衣而为卿相”。这的确是秦汉以后的不同点,秦汉以前号称世卿世禄,权力需要有家世渊源,贵族掌权。到了秦汉以后贵族制就变成了官僚制。所谓“官僚”,就是皇上喜欢就可以提拔,不喜欢就可以罢黜。用我们今天的话讲,就叫作“国家雇员”,既然是雇员了,我可以用,也可以不用,这完全和以前的贵族不一样。“皆可起布衣而为卿相,虽有封爵,只同虚衔;虽有章服,只等徽章;刑讯到案,则亲王宰相与民同罪”等等,他讲了很多秦汉之后如何如何平等。最后讲到什么地步呢?说除了皇帝要管的地方以外,其他一切听民自由,凡人身自由,营业自由,所有权自由,集会、言论、出版、信教自由,秦汉以后都有了。法国大革命所得自由平等之权利,凡两千余条,所有的我们以前都有了,而且都是秦始皇带给我们的。同样都是对秦汉开创的时代,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评价差异呢?其实这种差异是一个价值立场,就事实判断而言,很多人都认为发生的变化事实是一样的,只是有的人认为这是好事,有的人认为这是坏事。对同样的事实判断,人们可以得出不同的价值评判,或者说即便同样的价值评判,人们也可以基于截然相反的事实。大家知道毛泽东对秦制也是高度评价的,在这一点上他和康有为是一样的,都认为秦始皇了不得,是千古一帝。毛泽东与康有为一样对秦始皇评价很高,但是他们的理由是截然不同的。康有为看到的秦制好就好在实现了所谓自由平等,和法国大革命以后的情况差不多。到底是不是,我们姑且不论。毛泽东欣赏秦始皇,欣赏什么呢?欣赏秦始皇敢于搞“先进阶级专政”和“镇压反革命”。康有为也欣赏秦始皇,欣赏秦始皇搞的自由平等,而毛泽东恰恰相反,他欣赏的是秦始皇的“革命专政”。而这又恰恰是谭嗣同最反感的。可见,同样欣赏秦始皇的两人,欣赏的理由相反。而同样看到这一理由的两人,却一个因此欣赏,一个因此厌恶。 我们看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同样的事实判断可以得出截然不同的价值判断;同样的价值判断,也可以依据好像是截然相反的事实。但是我们可以想一下这些截然不同的东西,是不是背后也有一些共同性呢?讲得简单一点,康有为说秦始皇开创了一个自由平等的时代,而谭嗣同说秦始皇开创的是一个暴力的时代,或者说是一个强盗的时代。这两者是不是同一件事的两个方面呢?我们可以设想在先秦所谓封建时代,它的主要特征就是社会上有很多主人或者说是领主、封建主,或者说是“小邦君”。每个主人都有自己的一批依附者,显然这个主人是贵的,依附者是贱的,这个时候是有等级制的,是有尊卑之分的。而秦制的确做到一件事情,就是把所有的领主都给消灭了(至少理论上如此),把领主制变成了官僚制。从秦始皇以后,可以这样讲,贵族和平民的差异性缩小。即使不能说完全消失,但至少是贵族下降了,以后的贵族也不是原来意义上那种贵族。所有人都成了皇帝的奴才,奴才有时甚至成了一种资格。比如像清朝,在现存清宫档案中有大量的奏折,谁能够对皇帝自称“奴才”,这是要有规定的。一般的汉族大臣向皇帝上奏,只能说“臣某某”,比如林则徐,他就要说“臣林则徐启奏皇帝陛下”,只有满族亲贵琦善、穆彰阿这些人,他们给皇帝上奏才可以说“奴才琦善启奏皇帝陛下”,“奴才穆彰阿启奏皇帝陛下”,敢称“家奴”者一定是满人而且是关系很亲密的人,不是谁想当奴才都可以当上的。如果不是满族亲贵,哪怕像林则徐那样官至正二品,即使是颇受重视,也颇有权力的人,也不配当“奴才”。能够当奴才,那要有一定的资格。不是满族人,要当奴才,人家还不认,你只能当臣。的确可以说,从皇帝之下皆奴才这一点讲,是平等了。 秦汉以后的制度基本上就是以官僚制取代了贵族制,这一点是比较明显的。把周代所谓的“天有十日,人有十等”(语出《左传·昭公七年》)那样一种贵贱分层的制度变成了一种“尔等皆为奴”这样的制度。从这个角度讲,说实现了一种“平等”,至少相对而言比以前毫无疑问是平等了。虽然彼是一个宰相,尔是一个引车卖浆者流,至少在一点上是平等的,那就是皇帝要杀你和杀他是一样的,想杀就杀了,没有什么两样。皇帝要提拔谁也没有人能阻拦,比如百里奚、吕蒙正,皇上一旦看重,就可以做到“布衣卿相”。但是这样的一种平等,是使大家都变成贵族了,还是使大家都变成附庸了呢?答案应该是明摆着的。我觉得康有为的说法最大的问题,大概就在于这一点。法国大革命所追求的平等,是秦始皇治下那个样子的平等吗?是追求皇帝不管对宰相还是引车卖浆者流都想杀就杀,想赏就赏的这种平等吗?当然不是。秦始皇所要追求的无非就是把所有的人都变成他的奴才,在这一点上是没有贵贱之分的。秦制使人无尊卑,都隶属于“大盗”,在这一点上讲,是很“平等”的。可以说秦制的成功也在这里,如果没有这样的“平等”,它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对人力、物力的动员能力,先秦时代哪一个领主能够做到?每一个领主只能调动依附于自己很少的人,可是秦始皇就不同了。最直观的,就是周王陵与秦始皇陵相差悬殊。周王陵规模小到难以辨认,而始皇陵仅一个兵马俑坑就号称“世界第八奇迹”。统一至秦亡不过十余年,长城、始皇陵、阿房宫这些重点工程一个接一个,动辄70万人、50万人齐上阵,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这的确是前无古人的本事。在诸侯时代,小领主和自己的附庸往往是有直接的人际关系,是互相认识的,有直接交往的,甚至是有血缘关系的。比如河北出土的一件兵器上刻有一个家族世系,一共四代20人的名字被记录在上面。它毫无疑问是个熟人社会,主人和自己的附庸之间是一种小共同体的依附关系。可是到了秦始皇时代就不是这样。 西周时期,按照周制,即所谓封建制,虽然周天子不认识下面一班臣民,实际上他也管不到下面的一班臣民,下面的一班臣民有自己的领主,领主又有上一级的领主。庶人之上有士,士之上有大夫,大夫之上有诸侯,诸侯之上是周天子,是一种身份性的即固定的等级关系,下两层的人是不可能越级与上面的人发生联系的。周天子当然不可能认识庶人,但至少在理论上,他应该是认得诸侯的,因为这些诸侯,从理论上来讲,都是西周宗法制度中的大宗和小宗之间的关系,相当于一个大家庭内的嫡长子和其他兄弟,或者类似于父子这样的关系。同理,诸侯一般都是认得卿大夫的,一直下来,每个人和他的主人之间都有一种比较固定的附庸关系。可是秦始皇他怎么能认得全国人民呢?他也没有办法直接管理全国几千万臣民。因此所谓的秦制,它和封建制真正的区别在哪里呢?封建制是很多的主人各自管束着自己的属下附庸,而且附庸至少在理论上是固定的,是一种长时期相对稳定的人际关系。而秦始皇有无数的附庸,他根本认不得也管不过来,因此他只能用一些他看中(提拔)的奴才去管理其他奴才。理论上讲,这些人都是秦始皇的奴才,从宰相到农民,对于皇帝而言都是臣下之奴,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只不过宰相受宠,皇帝给他很大的权力。秦制的“好处”就是通过这样一种办法,可以实现中央集权,可以有很强的对人力、物力的调配能力。但是,我们通常从人之常情讲,受宠的奴才管理不受宠的奴才,往往要比主人亲自管理奴才更糟糕,对奴才的怜惜和照顾的程度恐怕要更差。因为道理很简单,就算奴才不具人格只被视为财产,而个人的奴才不管怎么样,“产权明晰”是你自己的,这个所有权是很清楚的。比如你有一匹马,这一匹马既然是你的,你总不会无缘无故把它虐待死,杀了它对你有什么好处?你的“财产”不就损失了吗?大家都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这个道理,那是因为窝边草是它自己的,它更愿意去吃别人的草。 但是受宠的奴才不太可能对不受宠的奴才产生一种“己物”爱惜照顾之心。因为他们本来就是陌生人,没有什么依附关系,这些人不是他自己的人,而是皇帝的人,他本人也是皇帝的人。对于他来讲,最重要的是怎么能够巩固皇帝对自己的宠爱,而不是怎么争取更多的人依附于自己——像我们经常讲的招降纳叛,吸引更多的人来投奔自己——在秦制下这可是大忌,要杀头的。秦以前不是这样的,秦以前每个领主都要标榜他对下面很不错,然后才会有“良好口碑”,使很多人投奔他。所谓“毛遂自荐”“冯谖弹铗”就是这种口碑。因为,首先他们处于熟人社会;其次,持久依附关系要考虑长期性;第三,隶属关系边界比较明确。如果反之,那就会造成一种现象,受宠的奴才整不受宠的奴才往往比主人整奴才还要凶狠,他们有狐假虎威之横暴,而无损及己物之顾惜。这种现象应该说是人之常情,即使在官僚制内部也有这样的现象。在秦以后的历史中,被士大夫最痛恨的是什么人?就是宦官。为什么宦官最遭痛恨?因为宦官是皇帝身边的人,的确是比一般的官僚更可能得宠的奴才。皇帝与宦官接触最多,往往很信任宦官,所以他们最得宠,或者说最容易得宠,最有机会得宠。而皇帝如果给宦官赋予很大的权力,让他去管理他人,宦官的残暴往往比朝官更甚。这是因为与朝官相比,他更是名副其实的受宠奴才。取得皇帝的宠信是他唯一的目标。如果说朝官还略微顾及考虑一些别的因素,宦官因自身的条件限制除了“争宠”没有其他了。宦官用以前阶级分析的方法可以说基本上都是出身“苦大仇深的老贫农”,绝不可能是贵族出身——哪一个贵族会愿意“净身”自宫为奴?秦始皇宠信的赵高,现在有人考证说他不是阉奴,至少没被阉净。但是他出身“世世卑贱”是史有明载,从无争议的。然而无论出身如何卑贱,宦官一旦被皇帝宠信,权倾一时,就常常会忘乎所以,做出一些糟糕透顶的事。对此,当然不能用“阶级分析”说事:因为他们是穷苦出身,就会为穷人维权。宦官如此,朝官亦然,程度不同而已。“布衣卿相”绝不是“代表布衣的卿相”。从常识判断,皇权爪牙对无缘皇宠的百姓(“布衣卿相”对一般的“布衣”),比贵族对自己的附庸更无情,这不说是规律,也应是大概率现象。 我们可以说,谭嗣同讲的暴力或者说是“大盗”之制,和康有为讲的“平等”,用官僚制取代贵族制后的这样一种结构,也就是说用受宠的奴才管理不受宠的奴才这样一种制度——就是同一事物的两面。皇权之下,大家都是奴才,“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是好的说法;“朝为座上宾,暮成阶下囚”,这是坏的说法。朝贱暮贵者有之,朝不保夕者有之。但是两者都一样,个人的命运是完全托之于皇权的,不像欧洲中世纪的贵族,包括先秦时代的那些贵族,甚至也不像我国历史上汉族以外少数民族地区的那些世袭土司,官僚群体没有自己的领地、属民和其他独立依凭。“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平等”与“大盗”,都是这么一回事。像这样一种变化,显然是从所谓的封建演变而来的。这种封建我们把它叫什么?古汉语中的“封建”,在1949年以后我们就经常把它叫作“奴隶社会”,我们一般讲西周宗法制是奴隶社会;到了“废封建、立郡县”以后,我们反而说那是进入了“封建社会”。这个用词可以说和古汉语中的用法是截然相反的。古汉语讲的“封建”,肯定不可能有中央集权和皇帝专制,有君主专制就不是“封建”,反过来讲,有“封建”,就不可能有君主专制。所以说,我们后来讲的所谓“封建社会”和古汉语中讲的“封建”完全是两回事,甚至是相反的。但古汉语讲的先秦时代,或者说周秦之变所要变的那套东西,到底是什么呢?从晚清以来,很多人给这种社会形态或“阶段”加了各种各样的名称,比如梁启超先生认为,周秦之变就是从“封建时代”到“统一时代”,或者从“贵族时代”到“无阶级时代”。原来是有贵族和平民的区别,现在没有了,所有人都成了皇帝之下的“走卒”,所以叫作“无阶级时代”。所谓“无阶级”,在政治上他们都是皇帝的臣民、奴婢。严复说先秦时代是一个“宗法社会”,那个时候主人就像家长,附庸就像家属,彼此之间有一种温情笼罩的血缘情感关系。可是后来就顾不得温情了,因为春秋战国要打仗,打仗就得靠严刑峻法,就得集中人力物力统一调配。这个国家就得有最强的控制和汲取能力,把整个国家凝聚起来,就逐渐变向“军国社会”。 这里讲一下“军国”一词的演变。自从日本和中国打仗了以后,“军国主义”成了一个贬义词,我们经常讲日本军国主义者如何如何。可是在晚清后,曾经有很长一个时期,军国主义,是一个褒义词。当时有识之士尤其是从日本的明治维新中看到一些中国应该学习的方面,这些人往往张口闭口都把军国社会当作他们追求的目标。“军国社会是我们的未来”,很多人都是这样说的。后来日本人打我们了,当然就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在此之前“军国社会”是中国人羡慕的。因此,严复说这样一种变化是宗法社会向军国社会的演变。陶希圣是蒋介石的笔杆子,是国民党的主要理论家、改组派历史学家。其实国民党的理论很大程度也是受到马克思主义影响的,因为他们都是革命党,而且也曾经“以俄为师”。当时这些说法都是很流行的,在国民党中也很盛行。陶希圣讲社会形态的演变,说先秦时期是贵族的封建制度,到了秦以后就不是封建制度,可以统称为“前资本主义”。因为按照古汉语的说法,秦始皇肯定是废封建。废了封建以后怎么样呢?如果按照康有为的说法,几乎已经是资本主义了。因为人人平等,甚至是法国大革命以后的那种状况,好像就和秦始皇那个时候的状态差不多。但是陶希圣当然不这样看,陶希圣看到秦以后不是封建社会,也不像康有为讲的那样就是资本主义,因此他起了一个名字,叫作“前资本主义”官僚制,他说这既不是封建社会,也不是资本主义社会。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即使像陶希圣那样的国民党理论家,还是有很浓的社会发展阶段论的意识。他总认为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两者好像有某种承继关系。如果有一个既非这也非那的,好像就没有恰当的别的名称,要叫作“前资本主义”。“前资本主义”似乎在他的语境中,就是已经离开了封建社会,但是又没有进入资本主义社会。只不过这个过渡期怎么会长达两千多年,就成了一个很大的疑问。这也是后来人们总要讨论中国古代资本主义萌芽为什么“萌而不发”、不能成长的原因之所在,其实这种命题是国共两党当时共同面临的解释难点。 而郭沫若则把西周那样一种制度说成是奴隶制。那时“五种社会形态”之说兴盛,一讲“奴隶社会”就联想到古罗马。记得那时有个电影《屈原》,就有模仿古罗马“奴隶角斗”的场面。郭沫若自然知道那时的中国不会有这种东西,为了解释中国的“奴隶制”不同于西方,他认为这种奴隶制的特点是宗族奴隶制,也就是血缘起的作用很大。比如周灭殷后,“殷民七族”“怀姓九宗”被征服受奴役,在他看来这就是奴隶制了。这种说法把族群之间的征服都看成奴隶制,如果按此逻辑,英国征服了印度岂不是英印都变成“奴隶社会”,英国人都是“奴隶主”,印度人都是“奴隶”?可见生搬硬套“社会形态”的问题之大。不过,至少郭沫若也看到西周社会的血缘共同体性质,他说这是宗族奴隶制,废除了这种奴隶制(亦即去宗族化、“编户齐民”化),按照他的说法就是封建制了。当然郭沫若是所谓“战国封建论”者,强调春秋战国之交礼崩乐坏就是社会形态的转变,春秋可能还是周的东西多一点,到了战国越来越向秦靠拢,因此他认为到了战国就是封建社会了,到了秦当然就更不用说,那是第一个“封建王朝”。郭沫若说周秦之变是宗族奴隶制到封建制的演变。范文澜先生则相反,他是“西周封建论”者,他认为西周就已经是封建社会。这一点很可能是因为西周的分封制和中世纪欧洲的“封建”(feudalism)确有类似之处,都是由领主和他的附庸构成的,有很多领主,每个领主各有自己的附庸,而且有层层的分封。现在我们翻译西方中世纪的概念,经常用中国先秦时代的公、侯、伯、子、男这些称呼,尽管英语中并没有这个说法。但是我们仍把duke翻译成公,公下面一级翻译成侯(marquess),侯下面一级翻译成伯(earl),以及子(viscount)、男(baron)等等。那是因为按《周礼》的说法,西周的时候就有这样一套天子下面是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制度。当然正如我后面要说的,《周礼》是后人宣传中央集权的作品,实际上并非真正的周制。甚至欧洲中世纪也没有真正规范化的“五等爵”。但这仍然反映了人们以西周“封建”对应欧洲中世纪的观念。因此以范文澜为代表的一派学者说,西周就是“封建社会”。但范文澜也看到西周的制度和秦汉的制度区别还是非常大的,所以他说西周是“宗族领主”的封建制,到了秦汉就是所谓地主的封建制。也就是说虽然西周与秦汉都是封建,但是他很强调西周的封建是以宗族或者宗法制度为基础,到了秦汉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是西周封建论的说法,当时还有魏晋封建论。在当时的“古史分期”讨论中,把中国的“封建社会”说得最晚的就是魏晋封建论,郭沫若居中,是战国封建论,范文澜更早,是西周封建论。持“魏晋封建论”的代表人物是尚钺先生(1902—1982),字健庵,是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的开创者,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位元老学者。尚钺先生认为,曹魏才是真正封建的开始。这就是我前面讲到的,人们往往也把“汉魏之变”理解得很深刻,认为好像“五胡入华”就相当于罗马帝国灭亡那个时代的“蛮族”入侵。这一点上“魏晋封建论”和“西周封建论”是很类似的,他们都很强调“蛮族”征服。只不过魏晋封建论者把五胡十六国时代的五胡当作带来封建制的“蛮族”,而西周封建论者把周族当作带来封建制的“蛮族”,周族征服殷,他们认为是“蛮族”征服。而尚钺先生认为匈奴、羯、氐、羌、鲜卑这些人征服中原王朝,才是“蛮族”征服。在尚钺看来,秦汉时代才像罗马帝国一样,是真正的奴隶社会。实际上真正的奴隶,有明确主人的、可以买卖的,完全被物化的奴隶,秦汉时代倒真是比先秦时代多得多。因此持尚钺这种观点的人把秦汉叫作奴隶社会。这里我要讲,即使把中国先秦说成是奴隶社会,它也的确完全不同于古希腊-罗马时代那种情况,就是存在着作为自然人(而不是族群)的奴隶主,而“产权明晰”的奴隶也是像商品买卖一样,从市场上可以买来。像这样的状态,中国在先秦时代肯定是没有的,在秦以后也不是说有多发达,但确实比先秦更多。前述那部电影《屈原》,因为当时官方认可的郭沫若学派坚持楚国是奴隶社会,影片就安排了像罗马角斗士那样的表演,其实这是非常荒唐的。中国先秦时代不管是什么“社会”,肯定不是希腊-罗马那个样子。但是到了秦汉的确是有了更多的奴隶(官私奴婢)买卖,秦代那些大规模的国家“重点工程”(长城、阿房宫、骊山墓等)役使巨量无自由的劳改犯(刑徒)的现象更是西周从未有的。尽管不可能造成所谓“奴隶劳动”超过小农劳动成为“主要生产方式”的状态,但西周和“三代”的族群式生产就更谈不上“小农”了。所以尚钺先生认为西周比“奴隶社会”更落后,其时处于氏族社会末期。那时的血缘关系,他把它叫作“氏族”。到了秦汉时代,才算是真正的奴隶社会了。 显然,所有这些学者尽管“分期”的节点不同,但都受“五种社会形态说”的影响,以希腊-罗马社会作为参考的范本。现在我并不认为所有这些人讲的哪一个就是全对,也不想再用这种“五阶段”来套中国历史。但是我注意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什么现象呢?所有上述说法都很重视周秦之变在历史发展上有一个很重要的特征,不管把这个特征叫作奴隶制还是封建制,抑或氏族社会。他们都描绘了一个共同点,这可能是一个事实,因为所有人都承认这一点,那就是西周族群社会到秦汉编户齐民的演变,这的确是一个不同于此前时期的重大变化。以什么名称命名这种变化、以什么理论解释这种变化,可以暂且不论,但发生了这种变化是所有人公认的。在先秦时期,不管我们怎么去判断“族”,说它是奴隶社会的“贵族”,说它是原始社会的“氏族”,说它是封建社会的“宗族”,不管怎么说,当时一个最明显的事实是,无论统治者还是被统治者,人们都生活在“殷民七族”“怀姓九宗”之类的群体中,“宗”“族”血缘共同体,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形式,与秦以后那种非“宗”非“族”的社会有显著的差别,这一点是没有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