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好!
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近期,罗山县人民Z府发布了202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预公告,公告编号为罗告知〔2025〕1号。
这一公告的发布,标志着罗山县在推进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的重要一步。我们将对公告的核心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帮助公众理解征收的目的、范围、工作安排及相关法律规定。
本次公告由罗山县人民政府发布,依据《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
这些法律依据为土地征收提供了合法性保障,确保Z府在征收过程中遵循相关规定,维护公众利益。
征收土地范围
此次征收的土地主要位于丽水街道范围内,涉及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丽水街道的赵园社区等。明确的征收范围使得受影响的居民能够及时了解自己的土地是否在征收之列,从而做好相应的准备。
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施机关团体用地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G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用途包括:
-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用地。
- 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用地。
- 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用地。
- 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用地。
这些用途不仅关乎到城市的发展,也直接影响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福祉。
土地现状调查
罗山县人民Z府及相关部门将组织土地现状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和数量。
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需要积极配合调查,并确认调查结果。这一环节的顺利进行,对于后续的补偿和安置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罗山县人民Z府将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估的内容主要是分析征收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问题,确保在征收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这种评估机制有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其他事项
在公告发布后,特别强调禁止抢栽抢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进行抢栽抢建。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抢栽抢建部分将不予补偿。这一规定的设立,旨在维护征收工作的严肃性,确保土地征收过程的公正与合理。
公告时间
本次公告的公示期为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2月11日。在此期间,公众应密切关注公告内容,及时了解征收信息,以便做好相应的准备。
罗山县人民Z府的202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预公告,体现了Z府在推动城市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方面的决心。通过合法合规的征收程序,确保了被征地居民的权益。
同时,公告中明确的工作安排和禁止抢栽抢建的规定,为后续的征收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建议所有受影响的居民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积极配合政府的调查工作,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如有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欢迎随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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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征拆咨询援助律师团,
我们下期再见!
(免责声明:本文由真实事件改编,人物皆为化名,旨在以案普法。图文素材来源于官方媒体,与真实案例无关,侵删!)